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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国企改革 |
董事长抱权不放,职业经理人制度难成功
李锦
10月13日,中央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公益性企业和市场化企业的责任、权利、义务与高管产生都会明确起来,对不同企业的职业经理人产生是一个推动。
目前,我国并没有职业经理人制度,也没有形成职业经理人队伍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国企高管都由组织任命。职业经理人制度一旦推行开来,那么现有的国资监管、聘用、薪酬、激励等众多受到体制限制的瓶颈,都将取得革命性的进展。
《指导意见》中有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的说法,在具体操作上非常容易为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留下空间。应该坚持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原则。只有分设才能更好发挥董事长的“战略设计师”的作用,也才能充分发挥总经理的日常经营能力和积极性,相得益彰,从某种程度上说,“分设”是衡量改革成败的“晴雨表”。
从2003年开始,国务院国资委每年都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级管理者的工作。截至2012年,中央企业市场化选聘的各级经营管理人才达到59.2万人。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就在《指导意见》出台后的第5天,美籍职业经理人、上海家化总经理在公司办公楼门前,被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刺伤。据了解,他自上任后,高度重视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大额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清理关联企业,可能招致了其中一些利益受损人的报复。虽然事情原因尚未查明。但这次事件实际反映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在中国落地生根很难,职业经理人最核心的是要实现一个企业的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在公司治理层面上,往往国内企业的这些权力是交织在一起分不清的。
畅通身份转换通道是个新提法,将影响一些国企领导的命运。目前,国企中市场化选聘的高管占比还非常小。有统计显示,自2003年以来,央企公示的高管人选中,来自于本系统内部的占42%,来自具有国资背景的占47%,只有11%左右的人选来自于外部。
要力争通过3到5年的时间,使绝大部分国企都按照职业经理人制度选聘负责人,用市场化的考核来制定相应的薪酬。到那时,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比行政任命的董事、监事高出数倍,也是很自然的.
《指导意见》要求政府必须树立法治观念,“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
《指导意见》的落实,出资人与职业经理人权力之争将在一定时期上升为突出 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