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晒薪”,诸葛亮“上表”:古代官员的财产公布方式
(2022-11-18 17:12:11)洪迈在他的《容斋随笔》中记述,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为官,特别喜欢在诗中“晒工资”,从壮年到老年,“凡是俸禄多寡之数,悉载于诗,虽波及他人亦然。”洪迈还饶有兴趣地把白居易有关俸银的诗句摘下来,“辄叙而列之”。读这些诗句,发现白居易几乎每换一个岗位,就把该岗位的俸银收入写进诗里。如果依照白居易为官经历的次序,把相关诗句拼合起来,便是一份他的个人财产清单。
白居易早年为秘书省校书郎时,其收入是:“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刚步入仕途,月薪就拿到一万六千。当上周至县县尉时,俸银是:“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过了几年,升为左拾遗、翰林学士,工资一下翻了几番,“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此时白居易每年的俸钱是三十万,月薪二万五文。不久,白居易兼任京兆户曹参军,他在诗中写道:“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囷。”月俸钱从二万五涨到四五万,此外还有200石的禄米。
五年后,白居易被贬为江州司马,这虽说是一个闲职,但月俸并不低,“岁廪数百石,月俸六七万”,比在官京兆府户曹参军任上又有了提升。步入花甲之年,白居易担任东都太子宾客,收入是“俸钱七八万,给受无虚月”。白居易薪俸最高是为太子少傅时,“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等于月收入十万钱。此后的七年时间,白居易过得很自在,太子少傅虽无实权,却是“品高俸不薄”。白居易最终以刑部尚书致仕,“寿及七十五,俸占五十千”,可知他退休后月俸为在职时的一半,只有五万文了。即便这样,白居易很满足,他写道“全家遁此曾无闷,半俸资身亦有余”,半俸养家还略有结余。
在白居易将要去世时,他写了《达哉乐天行》,交待身后事,也透露出自家的财产,“起来与尔画生计,薄产处置有后先,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二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髣髴获缗二三千。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这里他调侃把自家的那些家产卖了,卖的那点钱来不及花,这辈子就结束了。
白居易泛泛而谈地提及自己的月俸收入,并没有显摆的意思。白居易先后在不同衙门担任过二十多个职务,按唐朝的俸给制度,他在各职位挣得那点钱,仅够他一家人维持生计,绝对算不上富裕。也许,白居易也有生活上窘迫的时候,但他始终报以达观、知足、乐天的心情,没有一丝一毫分外的贪欲。所以,洪迈才称赞他:“立身清廉,家无余积”。
在没有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古代,像白居易这样自愿详细公开自己一生的俸银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官员,绝对罕见。这里有一份财产清单来自三国时期西蜀丞相诸葛亮,它可能是古代官员自愿公开的第一份个人财产清单。
诸葛亮一生勤政清廉,虽然身居相位,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晚年,在给刘后主上的一份奏疏里,他详细公布了自己为官以来的个人财产状况,其中说道:“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在这份清单中,诸葛亮除公布个人主要财产“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外,他着重想表明的是:他在外统兵打仗这么多年,一直清廉自守。他所有的收入都完全来自官俸,自己从没有动过捞钱的念头,也没有想过赚钱的门路。他的家人同样也是自食其力,干干净净,从没有沾过他的任何便利。诸葛亮敢把财产拿到阳光下晒,是因为财产来源合法,是经得起查的。
在给友人的信中,诸葛亮还提到这样的细节:“吾受赐八十万斛,今蓄财无余,妾无副服。”堂堂一国丞相,正妻连与其身份相称的衣服都没有,真是无愧于忠臣良相。诸葛亮十分珍惜自己的名誉,在给刘后主的这份上表中,特别提到“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这有点儿起誓的意思,但它是诸葛丞相对自己清廉一生的保证。事实上,诸葛亮的这份财产清单就是他的全部“家底”。在他死后,刘禅命人到其家检验,发现他的财产果然“如其所言”。诸葛亮主动公开个人财产,在那个时代是难能可贵的。
在古代,还有一些官员的个人财产清单属于“被公开”,这是一种特殊的官员财产公开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清官在位或去世后,其个人财产被曝光,为世人所知悉。另一类是贪官犯罪后,经查抄而得到的财产清单。
翻检清官的财产清单,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在位时就非常有“廉”名,可谓是半世为官一生贫。北宋的司马光曾做过尚书佐仆射兼门下侍郎,相当于宰相。虽然官高位显,但司马光十分廉洁,家无余赀。在为官四十年的时间里,唯在洛阳有薄田三顷,他的妻子去世后,家里连办丧事的钱都没有,只得卖田以充置棺椁,这便是为人们所传送的“典地葬妻”的故事。司马光生活极其简朴,平时只穿麻葛粗布,用他的话说“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有纯帛”。他用薪水周济穷困的乡邻,自己却居住在仅可蔽风雨的简陋的宅第,遇到夏日酷热难当,他只好在室中挖地丈余,以砖砌成地室居住。
晋代吴隐之也是一名清官,他早先担任过卫将军的主簿,他的女儿出嫁,因为无钱操办,把家里养的狗牵出去卖掉。以后担任秘书监、御史中丞等职,虽然有俸禄,但家中非常贫寒,冬天连一床像样子的被子都没有,因为缺少衣服,洗衣服的时候,常常只好裹着被絮呆在家里。吴隐之调任广州刺史,途经石门,看见山间流着一股泉水,随行的人告诉他,这条泉水称作“贪泉”,传说不论是谁,只要喝“贪泉”的水,就会变得贪得无厌。吴隐之不信邪,他对家人说:“如果没有贪污的欲望,就不会见钱眼开,为什么人们一来岭南做官,就会丧失廉洁的品质呢?这里面的道理我懂了。”说着走到泉边,连饮几口泉水,并赋诗为志:“古人云此水,一饮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表示他要向伯夷、书齐一样坚持操守,绝不变心。
吴隐之到达广州后,严格要求自己,平常吃的不过是蔬菜和干鱼,穿的始终是过去穿过的衣服。几年后,吴隐之离任返京,一家人住在一所只有几间茅草屋的小院里。皇帝看到他的住所太过简陋,要赐给他车、牛,为他建造一处宅院,都被他婉言谢绝了。后来,吴隐之担任更高官职,但家中仍以竹篷作屏风,坐的地方连块毡席都没有。每月初领到的俸禄,除了留下自家口粮外,其余的全都接济了生活有困难的人,而妻子儿女穿的全是自家纺的麻布。
此外,还有一些清官去世后,他的个人财产才为世人所了解。宋仁宗时有位监察御史曹修古,做了一辈子的官,没有任何积蓄,“慷慨有风节”,以至死的时候竟连装殓用的衣物都没有。同僚们多为感概叹息,大家凑了一笔钱送到他家,以资助家属处理其后事。无奈,曹修古的女儿不肯接受,她哭着对母亲说:“奈何以是累吾先人也”,作为女儿,也许只有她最理解父亲,怎么能在父亲死后接受他人财物,污损父亲完美的品德。母女二人含泪辞谢众人的一片诚心,到底没有接受一文钱。
相比较贪官们犯罪后被抄家后公开的财产清单,真是触目惊心。朱勔是北宋“六贼”之一,以玩石起家,后来博得宋徽宗的宠信。为逢迎徽宗“颇垂意花石”的爱好,朱勔在苏州设立应奉局,花费大量公家财物,专门搜求花石,再用船从淮河、汴河运到汴京,号称“花石纲”,为百姓带来了沉重负担。朱勔以采办花石的名义,大肆中饱私囊,“指去内帑如囊中物,每取一数十百万计”,从库府领到的钱,不少流入他个人的腰包。朱勔被抄家时,在其财产清单上,各种财物不计其数,仅田庄就有10所,田产30万亩,“甲地名园,几半吴郡”,家中“服膳器用逼王食,而华致过之”,足见其家产的丰厚。
明朝大贪官严嵩,其贪污的财物数量更是惊人。据说对严嵩家的抄家工作前后持续了二十余年,其部分家产被整理成册,留下了比较详细的财产清单。在这部财产清单中,有金一万余两,净银200多万两,各式金银器皿、玉器、首饰、家具和珍贵字画、书籍上千件,房屋宅基地50多所,田地山塘2万多亩。清代乾隆时权臣和珅,曾任军机大臣兼内务府大臣、户部尚书等职,执政二十多年,“宠任冠朝列”。和珅从一进入官场就开始敛财,到后来聚敛的财富越来越多,只好专门修建仓库、地窟用来藏金藏银。和珅被抄家后,没收的财产编号从零号编到了一百多号,光在夹墙就藏了两万六千余金,地窖埋银三百余万两。除此之外,查抄的清单上有房屋2000余间,田地8000余顷,银号、当铺各10余处,本银140万两。按《清稗类钞》的说法,和坤的家产在八亿两之巨。
历史上,有些官员的财产虽然没有公开,但通过文字记载,可窥一二。比如西汉的陆贾,做过太中大夫,按级别不过“秩比千石”,但他“常安车驷马,从歌舞鼓琴瑟侍者十人,宝剑直百金出”。陆贾曾出使南越,“橐中装直千金”归来,他把这些金子平均分给五个儿子,让他们发展产业。他自己则坐着华丽的车子,带着侍从和价值百金的宝剑,轮流到五个儿子家里居住。吕后掌权时,陈平想铲除诸吕,找陆先生出主意。事成后,陈平以“饮食费”为名,送给陆贾奴婢一百人,车马五十乘,钱五百万,绝对是“隐富”。(甘肃武威吴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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