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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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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能让民警白忙活

(2010-05-13 08: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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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郑州一个年轻人晚上出门买东西,被郑州市二七公安分局洁云路派出所的民警错抓关了一夜,派出所一直没有通知家属,第二天早上年轻人姐姐通过熟人关系才知道弟弟被抓,但那个熟人说,民警不能白忙活,去买两条烟吧,买过烟你弟弟就能回家了,烟买过后,被错抓并关押了一夜的年轻人才被放了出来。被抓小伙至今不知为什么被抓为什么被放。这是刊登在昨天大河报的一则消息,相必不会是杜撰。

现今的公安系统天天在抓思想教育,搞队伍建设,但却总是奇事、怪事不断。在押人员突然死于狱中,被解释成“躲猫猫”者屡屡发生;类似佘祥林、赵作海式的错抓错判,用逼供信制造的冤案,让无辜者与死神擦肩而过,坐上十几年、几十年冤狱直到“死人复活”才得以沉冤昭雪,这样的案例已经不止一起、两起。看到事后披露的逼供信手段,能让人不寒而栗,真不敢相信这是人民的公检法,真不愿相信这是现代的中国监狱。对于这些,特别是近期的赵作海案,有关部门已经有了说法,并且要“启动责任追究机制”,笔者在此就不想多说了,只需拭目以待。除了这些大案以外,没几天的时间就又有几则奇闻见报。先是公安系统内部爆出开假拘留证敛财的潜规则,接着是大学生村官因笔试成绩第一,压过了公安局长儿子而被设局以“涉嫌诈骗”的罪名列为公安局网上追逃人员。现在又有民警乱抓人借机敲诈,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派出所将一个普通公民随意捆绑并带到派出所并迟迟不展开问讯,也不通知家属,一个守法公民竟如此容易地失去人身自由!最后竟然是被派出所内部人士告知送上两条烟就立即放了人,虽说只是要了一条香烟但是性质十分恶劣。

事情出来了,的确是不能让民警白忙活,笔者认为至少有几件事情要做。一是要查一查,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才导致错抓了人。据说出动的是郑州市公安局反扒支队的人员,“说有传销人员在一处民宅里非法拘禁了一个人,让他们协助前去解救,正好在抓捕现场碰到曹女士的弟弟”。反扒支队就有这样偶尔碰上谁就能抓谁的权利?而且是“卡着他的脖子,把他的胳膊拧起,并用绳子把他捆上”带走的,这种行为也太随意了吧。被抓者的姐姐希望上级公安机关彻查此事,还她弟弟一个公道,并不为过。二是既然洁云路派出所巡逻中队负责人承认抓错了人,公安方面应该有个认真的道歉,不仅对当事人个人,而且应该面对社会消除影响。三是应当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自由没有时间长短之分,一个无辜公民被捆绑着非法拘禁失去自由,在装有铁栅栏的问讯室内被罚站了一夜。且因“因遭受莫名其妙的打击,现在头还有点晕,因胳膊被捆绑了一段时间,现在胳膊有点疼。”如此种种,仅只是口头的道歉是不够的,受害人有权利要求赔偿。四是要严查某些民警借机敲诈行为,不要认为只是一条香烟,以事小而轻易放过。这个事件暴露出一条相当成熟的利益链。是偶尔为之,还是一贯如此,“送礼放人”是否已经成为当地派出所的内部潜规则?要顺藤摸瓜查查还有没有其他恶习,并给以严肃纪律处分。五是,应该责成当事的公安部门,认真反省,举一反三,彻查野蛮执法和违法乱纪行为。

写到这里,不要以为笔者是小题大做。须知百姓事无小事。一切有损群众利益,有损人的尊严,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情都不应视为小事,权力作恶也没有性质大小之别。绝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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