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夏威夷的树枝跌落砸伤了人........
(2010-04-23 08:48:22)
标签:
杂谈 |
一遇刮风下雨天,便有市区树枝跌落砸伤人或车的消息,因为屡屡发生,此类事情已经不算新闻。尽管报纸上也多有报道,但是,报道归报道,倒霉归倒霉,很少有哪个部门的人会主动出面承担责任,好像就是属于天灾,砸伤谁谁活该,谁让你遇上了呢。被砸的人,往往是连应该找谁说理都不知道,更不知道该找谁要求赔偿。
前天下午,郑州市互助路小学的两个女学生在校门口东约20米处,被一大截断裂的树枝砸倒。目击此事的巡防队员说,“那树枝得有三四十斤重!估计是下雨树枝沉了,正好又刮风才断裂的。”
只听“咔嚓”一声,两个正走路的孩子就被当场砸倒在地。一名女生额头受伤缝了5针,另一名女生后脑部被砸肿,所幸并无大碍。
据报道,校门口两侧的高大法桐,仍然可以看到五六棵树的树枝均有断裂现象,断裂的树枝被其他树枝“捧”着,悬在空中随风颤巍巍地摇晃,让人心惊。这次的事情发生后还算有人认账,当天下午4时,绿化所工作人员勘察了现场并看望了伤者,表示此事须向上级领导汇报后再做处理。后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领导正在开会研究此事,悬空断枝会派工作人员进行清理。此事的最终处理结果尚不得而知,希望不要再向过去同类事故那样轻描淡写处置,甚至是不了了之。
中国的法律,对于城市管理者实在是太宽容了,有关部门能到现场看看,安慰安慰受伤者,事后再对“肇事”树木做些清理好像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这些官员应该庆幸自己是在中国任职,因为,同类的事情,如果放在国外结果会大不相同。
我曾看到过一篇短文,介绍的是关于夏威夷因椰子树的椰子被风吹落砸了人而引发一场官司。果实累累的椰子树本来是夏威夷吸引人们旅游的一大看点,但一宗偶然的“椰子树夺命案”发生后,这里的椰子树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
20世纪60年代的一天,一个在夏威夷旅游的美国人,正心旷神怡的躺在海滩一棵椰子树下晒太阳。忽然,一阵大风吹来,把一个熟透了的椰子从20多米高的树上吹落,不偏不倚,直接砸在那游客的脑袋上。这个倒霉的美国游客居然被椰子给砸死了。此人的兄弟接到哥哥的死讯后,就匆匆飞往夏威夷办理后事。在事发的海滩上到处打听这椰子树的主人是谁,当得知这些椰子树是属于州政府的时候,他就把夏威夷州政府告上了法庭。历经数年,法院最后判决州政府败诉,赔偿损失1000万美元。州政府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再有几次赔偿,州政府就破产了。但是又不能砍树,州政府只好在每年椰子一长出来的时候,就派人把椰子提前砍掉。为此州政府每年都不得不花费很大的一笔开支。
法院对州政府赔偿损失的判决确实是实实在在地维护了公民的利益,是对公民权利最大程度的保护。不知道郑州城市管理部门的有关领导看了这篇发生在夏威夷的往事有何感想。如此判决如果放在中国,恐怕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拿到某些领导那里,轻辄会说你是无理取闹,重辄说你是敲诈勒索也并不为奇。
当然,我们还是应该承认国情的差别,即便是政府给受伤者一些赔偿,也不可能同国外那样高昂。我写此文举出这个例子,要说的不仅仅是对一次事故应该给多少赔偿,而是希望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学习学习夏威夷州政府的做法。出了事情不可怕,重要的是事后要吸取教训,采取行动。只要每年能安排专人经常地对市区树木进行认真地巡查,对树木进行必要的修剪,及早排除枯枝、断枝等隐患,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伤人、毁物事故的发生。这样做肯定要增加管理的成本,但是一个“以人为本”,承诺要“执政为民”的政府,为了公民的人身安全,支出这些成本难道不是应该的吗?而且,凭税收的增长,国力的增强,花这点钱也不应该成为难题。关键还在于有关方面是否真能做到“情为民所系,”真的想为事关百姓安全的事情有所作为。
(文中有关夏威夷椰子树的事例,取自:《百科新说》2009年第四期,大河文摘2009年12月24日-30日转载“不长椰子的椰子树”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