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抓好律师所工作(十五年前之作)
(2009-09-15 2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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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对工作的杂谈 |
第一:建立一支可扬名的律师队伍,为竞争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主要应把握好律师入所关,一要大力吸收具有真才实干的律师;二要吸收一批才能虽浅但社会关系较广的律师;三是吸收一批博士、硕士文凭的律师。除此之外,甚至还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出钱挂靠,借助某些知名律师的声誉。
第二: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为竞争提供可施展才能的人为环境。最好能在依法处理处各具体业务时,既与服务对象又与相关部门诚心以待,建立起人身信任关系。做到案件办完,人情未完,通过一案影响一片,为下次获取服务机会埋下伏笔。
第三:努力扩展业务,为竞争创造更多机遇。除了传统的诉讼代理,更要注重非诉讼代理。将业务的发展方向,向两个极端进行,大至与国际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协作关系,力争介入处理国际法律事务;小至深入国内寻常家庭,成为家庭法律顾问,介入包容万象的个人法律事务。除此之外,还应加强横向往来,与全国各大城市建立业务互助,以解决异地办案难的问题。
第四:试行收费灵活的方法,除依传统的预收律师服务费的办法外,针对具体情况,灵活收费。一是以钟点计时收费,适用于咨询事务等;二是固定收费,特别是在非诉讼代理的法律服务上,如签订合约、合同、组织公司、注册商标、办理申请、商业执照登记、定立遗嘱等方面;三是先行提代服务,不获赔偿不收费。应用于人体损伤的索赔,商业上的追收欠款、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等案件。但前提应与服务对象进行仔细探讨,了解案件的复杂性,胜诉的机会多少,服诉后执行条件等,决定采取收费的多少、付款的办法,并用书面写成聘请合同,以避免事后发生争议。或暑为了确实防止中途变故,也可以采取定金形式,在接受案件时,要求客户先付部份费用,事后费用从服务费中扣除;四是对极少数社会影响不大,花费成本不高,诉讼期间不长的案件,如:赡养等“三费一金一酬”的案件,当事人确有困难的,可以不收取诉讼费用,但办案或办案结果则应尽可能地扩大社会影响面,进行宣传。
第五、扩大本所律师知名度。一是可以通过电视、电台,为顾问单位庆祝或祝福,密切同客户联系,增加公众对律师的知晓度;特别是在将服务业务扩展到家庭或个人法律事务时,采取此种方式,能够较好地改变律师唯利是图的形象;二是可以将自已富有特色的做法,如:热心公益,免费代理案件等情况,通过广告或其他方法公布于众;三是可以与某些有影响的报刊、杂志、电台等建立义务咨询关系,甚至举办有奖法律竞猜等活动;四是可以邀请有影响的记者,及时将自已所办的的有影响的案件,通过人物专访、新闻写真等,周之公众等等。
总之,一个律师事务所主任只要个人具有良好的律师业和素质,又能正确处理好“效益第一”的关系,把握好名利的冲突,就能以所扬自已之名,以自已之名促本所之名,二者相得益彰,必能建立起具有良好信誉的律师事务所,且在法律服务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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