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义法与作诠释法的区别与判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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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定义法与作诠释法的区别与判别方法

一、下定义法是一种用简洁明确的语言对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作确切而概括的说明的方法。
其典型形式:被定义项+是+种差+属。
【例】
正方形(被定义项)是有一组邻边相等且有一个角是直角(种差)的平行四边形(属)。
二、作诠释:是从一个侧面,就事物的某一个性质和特征进行解释的一种说明方法。
这种解释可以比较详细,但是不能够使被诠释对象完全区别于同属的其它种类的事物。因为具有所诠释特征和性质的还有同属的其它种类事物。
【例】
正方形的有四个角,而且四个角都是直角。
正方形是一种四个角都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
三、下定义法和作诠释法的判别法:
如果A是B,且B也就是A。就是下定义;
如果A是B,B不全是A,那么就是作诠释。
【例】下列运用下定义法的说明文字的两项是(
A.文学是一种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者心灵世界的艺术。
B.
C. 正方形是一种两条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的平行四边形。
D. 人是能制造工具并能熟练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
【答案】B、D。(A句在“以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前面要添上“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否则所述对象就不全是文学,还包括音乐、美术、雕塑等艺术门类。C项所述不是正方形的本质特征,具有这个特征的还有菱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