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出土“少女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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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头像礼县文化杂谈 |
我国的史前人像雕塑,可上溯至距今约7000年左右的仰韶文化。出土的实物相当广,质地有陶、石、玉、骨、蚌壳等,其中以陶制品最多。这是由于制陶业的兴起正同艺术发展的新阶段相呼应,陶器时代生产、生活的水平,人们按自己的意愿制作生活用品的能力,人们交流思想情感的文化需求,都为独立的艺术创作培育了肥沃得土壤,而陶器本身又是最重要、最普遍的日用品,同人们的社会生活关系最为密切,很自然地成为审美情趣物质化最方便的载体。人像以陶制形式出现,无疑是当时最理想的选择。 1964年,礼县石桥镇高寺头遗址出土了一件属早期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红陶人头像”(亦称“少女头像”),残高12.5厘米,宽8.5厘米,头像中空,陶色橙黄,用堆塑与镂空相结合的手法制成。其双目深沉,鼻梁高挺,嘴唇微启,下颚短小,两耳耳垂各有一穿孔,颈部粗壮,头顶锥刺着一个小孔,前额至后脑堆塑着半圈高低起伏的泥条,仿佛盘绕在额际的发辫。脸型丰满圆润,五官部位安排准确,比例得当。那微启的嘴巴似在娓娓谈话,神态颇为优美。该塑像以极为洗炼的艺术手法,塑造了母系氏族公社繁盛时期的少女形象,堪称中国原始社会人像雕塑的杰作,为人类原始美学的经典之作。“少女头像”属国家一级文物,现藏礼县博物馆,被选入全国中学生美术教材,收入《中国美术辞典》。 从历史角度来看,该头像虽依附于器物部件上,赖器物而存在,但作为表现某种意念或情感的艺术创作,它早已脱离实用需要,具备了独立的美学意义。虽然其形象单纯,风格质朴,但面目传神,且富有雕塑造型的体积感,这说明原始时代的雕塑技术以及对于现实中人的表现,已有了一定的基础,体现着远古人类对于自身力量的初步认识和艺术再现的能力。若从五、六千年前那种艰难的生活环境以及人类的智慧和手的灵巧程度来衡量,能把观察感受到的形象,特别是神态各异的人的形象,如实地捏塑出来,不仅说明了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在雕塑艺术方面所具有的才能和表现技巧,更说明了自古以来,艺术的产生源于现实生活这一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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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陇南日报 编辑:杨晨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