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看敬棠
(2022-06-05 08:07:39)正本清源看敬棠
张斯直
陈敬棠,公元1872年——1937年,是忻州嘉禾村人,山西民国政要,文化专家,一生所著《忻县古迹名胜诗文录》《秀容诗文丛》《映雪棠诗文钞》等书,为忻州古迹考释,名人注释等做出特有的贡献,也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
古代史料是我们了解古代历史文化的最重要素材,最有力的依据,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古代史料有时也难免有误,很容易造成当代人以讹传讹、以误传误的情况出现,给后辈写作造成相当的困难。这样正本清源,矫正历史,以实为据,也就成为后代文史专家们必须做的工作,可喜的是陈敬棠先生在忻州文史这方面做到了,现举一例说明。
我们知道,忻州秀容书院的第一任山长是崔嶫,聪明能干,做官多年,乾隆二年丁巳恩科考试,以三甲第223名(当年二甲录用80名,三甲录用241名)考中进士(赐同进士出身),后仕宦政界,退职归乡里后,又被忻州知州鲁潢延聘为忻州秀容书院首任山长,对崔嶫的一生,在我们当下挖掘秀容书院历史文化的今天,本应该是大书特书的,而实际情况是,怎么也“大书特书”不起来,原因很简单,就是忻州旧志记载失误,后人又不很好定实,以致以讹传讹,造成对崔嶫一生撰写的困难。(以讹传讹书籍笔者在此不愿提及,好多研究秀容书院历史的人都知道)
下面我们不妨看旧志——《忻州直隶州志》对崔嶫的记载。
翻开忻州光绪年间所编写的《忻州直隶州志》第197页,我们不妨先看对崔嶫的记载,原文如下:崔嶫,字云峰,景曾长子。弱冠领雍正乙卯科乡荐,乾隆丁巳恩科成进士。戊辰选河南淇县知县,县当九省孔道,疲于供亿,嶫悉因旧例,事办而民不扰。辛未调虞城,虞多盗,有剧贼为民害,悉捕之,置诸法。历署夏邑、考城县事。所至有声,升郑州知州,以俸浅格于吏议。甲戌行取授大理寺右评事,丁丑京察一等记名,以御史用。历礼部仪制司主事、本司员外郎、兼铸印局掌印,充癸未科会试提调。嶫在司于刑部稿不惬者,必驳之,多所平反。官礼部六年,时有建白,皆关体要。甲申题升本司郎中,未引见,因公镌职。念父老,遂归,不复出。嶫少以文名,既成进士,需次在籍,益博综群书,于制艺尤深。理法精密,一字不贷。壬申、癸酉两充河南乡试同考官,称得人。既归,州牧创设书院,延主讲席。执经之士,彬彬一时,年六十九卒。学者称乙轩先生。所撰有《稽古堂》《四书》《讲义》百余万言。又订《古文别录》五册,《唐宋文读本》四册,《史记》八册,《制艺读本》四册,抄订《昌黎诗集》,手批《左传》,皆藏于家。
请诸位注意这段叙说:“乾隆丁巳恩科成进士。戊辰选河南淇县知县,县当九省孔道,疲于供亿,嶫悉因旧例,事办而民不扰。辛未调虞城,虞多盗,有剧贼为民害,悉捕之,置诸法。历署夏邑、考城县事。所至有声,升郑州知州,以俸浅格于吏议。甲戌行取授大理寺右评事,丁丑京察一等记名,以御史用。”这段叙说时间看似清楚,实际却不清,我们不妨把时间以公元标出来,就知道了。文中乾隆丁巳,应是1737年,戊辰是1748年,辛未是1751年,甲戌是1754年,丁丑是1757年。文中记叙崔嶫是1737年考中恩科进士,1748年才被封淇县县令,从考中进士到被封县令11年,崔嶫干啥工作去了,不得而知。淇县工作三年后于1754年被调到河南虞城县担任县令,这好理解,问题就出在下面了:“历署夏邑、考城县事。所至有声,升郑州知州,以俸浅格于吏议。甲戌行取授大理寺右评事”,从虞城县担任县令开始,又到夏邑县担任县令,又到考城县担任县令,又到郑州担任知州,又到大理寺担任右评事,而这时的时间才是1754年,也就是说崔嶫从1754年开始到1757年三年时间历经虞城县县令、夏邑县县令、考城县县令、郑州知州、大理事右评事,连续在位5个岗位,3年一个人换5个单位,不说崔嶫是一名廉吏,是一名靠工作起家和升迁进步的没有靠山的官员,就是有靠山,就是乾隆的侄子,在乾隆这个比较英明的皇帝面前,在清朝还处于比较上升期的社会中,是绝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也就是说《直隶忻州志》对崔嶫的记载明显失误,有几个崔嶫重要的工作年限的确是写错了,如果我们后人不能够甄别,继续以讹传讹,那么就无法将崔嶫一生完整客观真实地记录下来。这也是我们近年来后人要写忻州书院第一任山长崔嶫而始终无法完整地写出来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因为谁看了崔嶫这段记载,一推敲年限不对,就只能对崔嶫事迹做简单处理,放弃继续写作。
旧志对崔嶫的记载错误,后人学者专家难道就没有一个清醒认识的吗?都是以讹传讹吗?带着这个问题,笔者找到了忻州民国年间陈敬棠先生编写的《秀容诗文丛》和《陈敬棠诗文集》(两本书对崔嶫记载基本相同)。在《陈敬棠诗文辑》中,可以想象的是,陈敬棠先生看到旧州志对崔嶫的错误记载后,进行了客观的修正,他这样写道:“崔嶫先生号艺轩,忻州曹村人。清雍正乙卯领先荐,丁巳恩科成进士,选河南淇县知县,旋调虞城县,县多盗,严捕之,民赖以安。署夏邑、考城等县,有政声,升郑州知州。格于吏议,甲戌授大理事右评事,京察一等,以御史记名。历礼部主事,升员外郎。充癸未科会试提调,擢本司郎中,因公罢归。先生学问渊博,尝两充河南乡试同考官,称得人。归里后,主本郡秀容书院讲学,学风丕振。所著有《《稽古堂四书讲义》若干卷,《古文别录》五卷,《宋文读本》四卷,《史记》八卷及手批《左转》,今多散轶。”在这段对崔嶫的记载中,陈敬棠先生省去了旧志错误的时间,说崔嶫考中进士,被选为河南淇县知县,然后是虞城县及其他诸县,这为我们后人根据清代对官员的考核惯例,核准崔嶫的履历,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从现在看,也为旧志对我们后人所设的错误困局,起到了拨云见日之效果。在此,我们应该十分感谢陈敬棠先生,是他的正本清源,为我们后人大书特书崔嶫起到了点睛作用,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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