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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管理规定班级管理的法治可行性广泛性 |
分类: 书海遨游:读书感言 |
班级的“法治”管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些孩子,他们总是唯唯诺诺,步步心惊,不敢越雷池一步,换言之,他们生活在“恐惧”中,这是一些孩子的真实现状。这样的班级纪律非常好,孩子们非常守“规矩”,在学校的各种评比中总能遥遥领先。自然,这个班主任也当得相当轻松,评先表模的时候风光无限。但是我对这样的班级管理并不“恭维”,因我并不希望孩子们将学校当成“牢狱”,孩子太多的自由和天性被剥夺了。
我在班级管理中经常允许孩子们经常“犯错”,理所当然,孩子们也惹事不少,不是在没有教师的教室里“大闹天宫”,就是在晚自习后的操场上“疯闹追逐”,或者在就寝的时候忘乎所以,谈笑风生;或者是在劳动时间“华而不实”,偷懒贪玩……孩子们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我是宽容再宽容,从轻处罚,但是过不了多久,孩子们又会错误重犯,屡犯屡处理,屡处理屡犯……对班级的那几个“顽固”分子,我可谓黔驴技穷,简直陷入了“山穷水复疑无路”的地步。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班级的那几个小调皮的所做所为并未影响班风,班级的其他孩子都不错,积极向上,有正义感。但是其他同学也拿这几个孩子没有办法。
看了李镇西校长的《班级管理的法治》顿有相见恨晚的感觉,简直是云开雾散柳暗花明啊!
李校长认为班级管理变“人治”为“法治”,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当然这条规则不是针对学生的,也是针对教师的。教师与学生不分彼此,融洽相处。也许我们教师就会有顾虑,孩子会不会“欺软”呢?李校长认为“师生之间深厚的感情纽带只会使教师的威信大大提高,而且这种情感纽带正是教师大胆管理的有利条件,但是教师的大胆管理不应是教师本人的一句顶一万句的人治,而应该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也就是说教师的权威应转化为集体意志的权威。将“人治”变成“法治”,这是多么贴切的描述啊。
因此,班级的“法律”应包括三个方面的特点:广泛性、可行性和互约性。广泛性就是几乎包罗班级中经常出现的各种纪律问题,任何违纪现象,都可以找到相应的处罚措施。可行性中所有对违纪者的处罚都是大家经过反复讨论一致接受的,避免成为一纸空文。互约性不但对同学有明确的要求,对班干部也有明确的要求,对班主任也有制约。
如果班级有了比较规范的《纪律条约》,那么班主任对班级管理只要做好两点,带头遵守规定,严格按条约要求大家。貌似简单的“法治”管理,其实并不简单。因为法治管理的内涵就是“民主”管理。民主在李校长的班级管理中不是“口号”,而是真正落实到了平时教育的每个细节中。反省我在班级所谓的“民主”却只是做了表面工作,只是为了“应付”学生而已。真正的民主管理中班主任与学生是完全平等的,班主任必须和学生一样,接受管理条例的约束,违反了就要受罚,这也就是管理规定的“互约性”。
我想,师生平等说起来容易,但是真正做到的话却是不容易的。我不能不忆及一个让我赧颜的时刻。一日下午,我到教室里,我家宝贝代表班级几个同学向我提出了一个非分要求,我没答应她。她就不停央求我,我依然摇头。但是,孩子始终不放弃,我被闹得有些忍无可忍,就故意嚷嚷:“边去边去,别闹了!”孩子学我的样子:“边去边去,答应吧答应吧!”“哼,哪些学生在教室里嚷嚷,这里还有个老师呢!”我边笑边说。“哼,哪个老师在教室里吵吵,没看见我们这么多学生吗!”孩子反问我,顿时我觉得尴尬至极。姑且不谈我处理他们要求的方法简单粗暴,只单单谈谈我对自己说的“这里有个老师呢!”的看法,这句话其实真实反映了我的心态,我把自己看得“高”,而把孩子们看的“低”。我家孩子一语道破了“天机”,因此当时我无地自容。口口声声的师生平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去背道而驰,这究竟是为什么?我想,要把师生平等落实,必须首先从观念上彻底地,完全地,真正地有所改变,其次就是我们教师在日常的行为中必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
实行“法治”管理成功的关键应在于“管理规定”的制定,管理规定必须由全班同学共同制定。可想而知,这是一项多么繁杂浩大的工程,因此班主任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去指导去建议,这个引导和建议的技术含量是比较高的。班主任必须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敏锐的洞察能力,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以生为本的博大胸怀。或许,这个“管理规定”也是一个逐步修改逐步完善的过程。
其次,管理规定的制定是很科学的,既要有广泛性,更要有可行性。在我看来,让规定具备可行性是最关键的。如何实行奖惩是一个方面,让全班孩子都接受规定里的“奖惩”措施更关键。李校长也给出了方法,那就是全班的同学反复讨论一致接受。其实,这也就是在践行“尊重孩子,让孩子去实行自主管理”的教育理念,而“民主”依然是精髓。
我在想,要是我平时多读一些书,会少走很多弯路。我太自以为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