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2月3日发生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长乐宫路口的悍马越野车撞现代轿车的交通肇事案,3名犯罪嫌疑人于12月29日被批准逮捕。
12月3日3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6岁,呼和浩特市人,无业)驾驶着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22岁,呼和浩特市人,无业)处借来的无牌照悍马越野车沿新华大街由西向东行驶到长乐宫路口处时,与前方的现代轿车追尾,致使现代轿车上的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张某打电话给犯罪嫌疑人朝某某(男,21岁,呼和浩特市人,无业)、赵某某告知肇事情况,赵某某听后指使张某放弃肇事车辆回到指定酒店。朝某某驾驶三菱越野车(事发时未挂车牌)接上张某逃离现场。12月3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日11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张某、赵某某、朝某某抓获。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于12月22日以张某、赵某某、朝某某涉嫌犯罪提请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经过审查,于12月29日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赵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窝藏罪,朝某某涉嫌窝藏罪,对3名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周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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