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起记忆角落里的碎屑
(2014-11-12 13: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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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选择性遗忘维纳斯的诞生红楼梦开到荼蘼花事了 |
分类: 城市日记 |
秋风起时,偶然转过熟悉的街角,有一眼被精心保护的古井。——汉白玉栏杆维护,黑石勒碑说明着它的身世,我停下匆匆的脚步,把那一百来字仔细读了几遍,啊,分明记得,小时候,一个寡居的美妇人,曾在一个雨夜跳入这口井里溺亡,尸体又在井台上被雨淋了一整天无人过问,原因始终未详;后来重新淘挖这口井时,又从井底捞出许多极其美丽的瓷器和陶器(放在今天也许都是文物,但那时的人太过粗线条袅)。这些,碑上当然不会镌刻,但我都记得。
去过佛罗伦萨两次。第一次去时抱着一本厚得能砸死人的西方美术史,整天唠叨着那些拗口的名字,没完没了地看博物馆。第二次再去,我记得的,却是上一次来时自己每一种细微的心情波动:比如当波提切利的《春》和《维纳斯的诞生》就在离我鼻子数公分的地方,当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充满力量的肌肉和血管突兀于眼前时,那种“我终于来了”的激动感。——于是旅行变成了一次旧日心情的凭吊,反而忽略了眼前的景观。
同学会。张三已经不认得我,但我记得当年考试他曾偷偷抄我的卷子,最终因为考卷上细小的错误都跟我完全一样,坐实了自己的作弊;李四远远地向我走来,我又想起小时候的她总是吸着鼻涕,我喜欢养蚕,而她家里有桑树,是我最可靠的蚕饲料提供者。——我几乎记得每一个人的绰号,记得他们的特长和曾经出过的洋相,跟我关系的亲疏远近,余韵悠长,一时说不尽的心酸感慨。
……
我一直觉得,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我经常太专心,而旁人根本不在意。后来我发现,人的记忆闪回能力真的不一样来着。——有一位作家说,“有时候,与人打照面的刹那,他长大的街区,陪过的酒宴,吹过的牛,谢了的顶,他小小的计谋,他不得不稀里糊涂娶的女人……全都刷刷刷地调动到眼前来。”真是气人啊,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想象推论本领,而偏偏只会在记忆中还原经历过的细节呢?
这样的能力,用来搞学术是很好的,用在生活中,却太寂寞了。
据说这也有一个名字,叫做“超忆症”。百度了医学的解释说,有超忆症的人,利用左额叶(通常这个区域是用来处理语言的)和大脑后方的后头区(通常用来储存图片记忆)储存长期记忆。所有这些似乎都是在潜意识下发生的。具有超忆症的人,没有遗忘的能力,常把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能具体到任何一个细节。——哈,我当然远远没达到“超忆症”的地步,只是用这来安慰自己那该忘不忘的尴尬而已。
就像如今,我面对着许许多多只有我一个人记得的事情,会感到很寂寞。当看到当初与我共同经历的人,时过境迁,此刻一脸茫然的表情,我就好像是《红楼梦》里,繁花落尽一切如旧的麝月,看着痴痴呆呆的宝二爷。——心理学家说,人的记忆是有选择的,总会不经意地只记得对自己有利的种种,所以,选择性的遗忘其实才是心理健康之道。从这个意义上说,“超忆症“无疑是一种疾病。确实啊,当你发现身边的所有人都是善于遗忘的,而唯独你一个人总是往事历历在目,总是开到荼蘼花事了的那一个,除了寂寞之外,你还会有什么心情?
但我想,在寂寞之余,有时也有一种欣慰吧。
你们都揣着各自经过选择的、有利也有用的记忆往前走吧,哪天累了乏了,想念起曾经努力想忘掉的某一刻的不堪——如果那一刻是与我共同经历的,记得回来找我。在一个群花落尽的安静的午后,我们再来将记忆角落里的浮光掠影一点点地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