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视角|中国式民主PK美国式民主(之三)
(2022-12-15 23:20:52)【导引】“中国改革开放后十分注重法治建设,这无疑是一种飞跃进步,尤其是要配合经济发展需要,应对新的生产关系发展,但这并不是要抄袭美国司法作业,而是要总结自身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属于自己的法治观念和体制……”初心、思想、人文、科普,这里是雨果云录,以下为天石先生从法制角度谈中、美民主。
中国式民主PK美国式民主(之三)
——邹天石
许多中国学者把美国看作是最完美的“法治国家”,而把中国说成是“人治国家”,这是一种无知的偏见。
美国法律为保护强盗利益而建立
美国每年与司法相关的费用成本大约占GDP的6%,是仅次于医疗保健费用的国民开支大项目,同时美国人犯罪率又在世界独占鳌头,是中国的十倍左右,这种法治环境和教科书上的说辞令人迷惑。
凡是亚洲来的人都会发现美国人十分酷爱诉讼,大事小事都能够立案,而且费用不菲,甚至让人倾家荡产。中国具有的所谓的人治传统恰恰缓解了美国人好诉讼的问题,人治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形成非诉讼关系协调,通过人际沟通交流达成妥协,这种能力来自中国传统的社区自治制度。
中国古代朝廷权力不下县,县以下的社区都是宗法制度的管辖范围,按照乡村中的老规矩解决。这种社区体制虽然随着生产力发展而消失,但中国社会依然带有浓厚的熟人关系文化,人们在其潜移默化中解决了大多数人际关系问题。
相比之下,美国是个殖民地起家的国家,新移民夺取了印第安人的土地,消灭了印第安人口,蓄积了大量黑奴,从一开始它就是一个强盗集团,它的法律就是为了保护强盗利益建立起来的。
与中国的人本主义传统不同,美国人继承了欧洲人的基督教二元对立思想,把基督教教义当成道德标准,这种偏执在殖民地时代尤其泛滥成灾。我们从美国西部牛仔片依然可以看到当时白人是如何用死刑处死黑人和印第安人的,也可以看到陪审团是如何被收买蛊惑的例子。
美国的司法作业不值得抄袭
美国建国之后依然无法实现法治,宪法本身带有巨大缺陷,仅仅提供了一个表现形态的防护栏,在争吵不休的国会中走过了无数纠纷,小到枪击案,大到南北战争,至今依然无法自拔。
美国法律主要以习惯法为核心,约定成俗,虽然能够比较快地形成案例,给日后审案提供参考,但司法过程十分繁缛,大家从近年美国大选案就可窥一斑。美国司法给人的印象就是轰轰烈烈,表面文章很多,却很难见到有效裁决,常常是各打五十大板,案件不了了之。
美国的这种司法制度在早期是为了把百姓分而治之,建立了层级杂乱的不同法律权责单位,从联邦到市区都有自己的不同法律,例如,一个数万人口的卫星城也有自己的税费规定和卫生防疫规定,隔一条街竟然税率不一样。
美国司法另一个弊端就是和政治斗争纠缠不清,两党斗争转变成了立法单位内部斗争,国会天天搁置美国枪支管制法,却热衷于制定台湾关系法,国内外矛盾混淆一团。
中国改革开放后十分注重法治建设,这无疑是一种飞跃进步,尤其是要配合经济发展需要,应对新的生产关系发展,但这并不是要抄袭美国司法作业,而是要总结自身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属于自己的法治观念和体制。
【关于】邹天石,旅美地缘政治学家、中国画家,在美国生活三十余年,相关创作数千篇,散见于海外报章和国内网络媒体。全面、平衡、包容、理性的观点、思想为海内外政界、学界与传媒界主流所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