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消灭蚊子”之建议到底可不可行?
(2022-09-15 10:03:35)【导引】“不管是建议,还是提案,都要秉持科学、严谨的表述方式,绝不可采取夸张、随意,尤其是容易引起曲解、误解的表述方式……”初心、思想、人文、科普,这里是雨果云录。就“全面消灭蚊子”建议,说一说。
“全面消灭蚊子”是什么脑路?
——孙雨果
9月13日,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全面消灭蚊子的建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出了答复。“消灭蚊子是不是与‘公共厕所不能超过两只苍蝇’一个脑路?”、“辣么多正事不去做,悠闲的和小蚊子杠上了?”……与此同时,网友们的热议很多。
仔细看了国家卫健委的答复,“国家重大专项课题支持对重要病媒生物监测和传播相关病原体检测技术等开展了研究,在病媒生物(蚊虫)高效自动采样装置、病原体快速检测技术、媒介效能等方面均取得突破性成果,但在创新蚊虫控制技术研究方面总体仍较薄弱。”客观、全面。
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改善人居环境。二是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技术的研究,以创新技术推动防制工作,探索环境友好、绿色可持续、经济适用的蚊虫防控技术,降低蚊虫密度水平。”之答复,则突出了综治、科学、严谨的政策态度。
我的问题来了,对于网友们“全面消灭蚊子”之嘲讽、哄笑,个人认为有曲解,也有表述不但,更有缺乏科学、全面的视野所引发,观点有二:
一是,代表“全面消灭蚊子”本意当属“全力灭蚊”,而非“彻底消灭掉”。从现代科学视角而言,和“千年虫”——蟑螂一样,虽然有些物种频繁灭绝,但苍蝇、蚊子却是不可能全部消灭掉的。但由于个别人为吸引眼球,或者炒热度之种种因素作祟,使得不该成为话题的却成为了话题。
二是,“不管是建议,还是提案,都要秉持科学、严谨的表述方式,绝不可采取夸张、随意,尤其是容易引起曲解、误解的表述方式……”承望相关人员引以为戒,避免“小科员写提案,主管领导上报,各部门走形式”,再次出现 “公共厕所不能超过两只苍蝇”那样,“全面消灭蚊子”成为公共管理教科书的另一大反面案例
【关于】孙雨果,社会学者、专栏作家、人文记录者。迄今在国内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各级媒体,以及海外华文媒体发表作品愈千篇。自大二与小伙伴单车6000里,完成河北、山西、陕西、河南、山东五省的社会调查后,坚定开启走遍中国、记录世界的不懈之旅。对于社会、财经、文化的思考、探索从未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