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军说税】个税月度税率表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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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税率表适用范围 |
个税月度税率表及适用范围
一、个税月度税率表
|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3000元 |
3 |
0 |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
10 |
210 |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 |
20 |
1410 |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 |
25 |
2660 |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
30 |
4410 |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
35 |
7160 |
|
7 |
超过80000元 |
45 |
15160 |
二、适用范围
1、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月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2.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月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3、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4、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税【2007】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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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新军律师,浙江大学硕士,浙江优穗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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