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军说税】范冰冰“阴阳合同”偷逃税案的警示录
(2018-10-04 15: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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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媒体报道
新华社北京10月3日发布了一则重磅消息《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据报道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案件涉及税款、滞纳金和行政处罚近9亿元,该消息发布后,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期,笔者也来解读下。
二、税收行政责任
(一)税收法律规定
1、滞纳金标准为每日5‰。《税收征管法》第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处罚幅度为税款的50%-5倍。《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案范冰冰及其企业承担的责任
根据媒体报道,江苏省税务局:1、
1、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2、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
3、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换言之,范冰冰及其企业承担的责任如下:
税款:2.55亿元
滞纳金:0.33元
罚款为:2.4+2.39+0.00946+0.51+0.65=5.96
以上合计约为8.83亿元
同时,网上也传出范冰冰的道歉信。在信中范冰冰称,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我完全接受,我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换言之,对于此案,范冰冰疑似放弃了救济的权利。
但根据有限的资料,笔者认为,本案至少有几个问题尚待商榷:
1、范冰冰利用其工作室进行税收安排,这种行为是避税还是偷税,其边界又在哪里?
2、如果是范冰冰利用其工作室进行偷税,那承担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缴纳罚款的责任是范冰冰还是其工作室?
3、如果范冰冰利用其工作室进行偷税,一般同时存在拆分合同和利用工作室两个行为,而此时,两行为与目的存在牵连关系,对两个行为分别处罚是否符合法理?
当然由于范冰冰放弃了权利救济,所以无需进行深入探讨。但总感觉有种大幕刚拉开马上又闭幕失落感。
三、为啥没税收刑事责任?
吃瓜群众最大的疑问就是涉案金额这么大,居然没有刑事责任!
2009年,行政责任中偷税行为在刑事责任已改为逃税罪。《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增加了第四款“初犯免责”的规定,对逃税罪明确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具体规定为:“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换言之,只要不存在该款但书的情形,即使有逃税行为,甚至是逃税税款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只要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后,补缴相应的税款和缴纳滞纳金,并且按照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则无刑事风险之虞!而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打击逃税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对初犯而言,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履行了纳税义务同时承担了行政处罚,此时,国家的税款没有遭受损失,同时也对纳税人进行了惩罚,因此无需再动用刑罚,这样的“出罪”规定较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原则。
四、帮人帮出问题来
媒体还报道,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换言之,牟某广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的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可能会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牢狱之灾。
据网传,牟某广具有热血心肠,在范冰冰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了不当处理,于是案发。哎,帮人不是这么好帮的,打铁还需自身硬,否则如同泥菩萨过江—自身都难保了。
五、前车之鉴,后者之师
正如网友所称,范冰冰可能是中国第一个缴纳税款最多的纳税人,堪称最美的纳税人。就是不知道范冰冰此时感受是否五味杂陈!可以负责任地说,本案必将载入税收史册作为经典案例警示纳税人。
媒体还报道说,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因此,除了影视行业外的其他纳税人而言,目前是国庆假期,该玩就玩,该吃就吃,该干嘛就干嘛,不过,回来后都别忘了自查下。总之,纳税人要记住了,依法纳税,提高税收遵从度才是正道,否则十年打鱼,一朝全充公。
六、不是结尾的结尾
行文至尾,突然想起如果税款入库,税务机关该给爆料人小崔同志奖励多少啊?根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规定,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本案检举人计发奖金:(一)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根据范冰冰的道歉信,本案近9亿元税收金额入库应该是实锤了,那小崔只拿到10万元,占比千万分之0.1,我也五味杂陈了,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