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军】资管产品投资债券——增值税

资管产品投资债券——增值税
张新军 优穗律师
【编者按】根据2016年年底数据显示,我国债券存量的余额接近百万亿,因此债券投资体量巨大。此外,债券的类型非常多,有国债、地方债、金融债等,还有衍生品如可转债、永续债等,当资管产品投资此类债券时,该如何征收增值税?本期,优穗律师予以解读。
一、债的分类
(一)按发行机构分
(二)按交易市场分
(三)从风险的角度分
二、资管产品投资债券增值税
(一)资管产品分类
(二)资管产品投资债券增值税
1、持有期间收益
1)国债和地方债
36号文附件3规定,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因此,资管产品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
财税[2016]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财税[2016]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规定:金融机构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和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36号文件附件3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性金融债券,是指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何为金融机构? 36号文规定,是指银行、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资管产品投资其他债券,比如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征增值税?这需要根据其收入是否具有保本属性,对于保本收益性质的利息收入,要征收增值税。
何为保本?140号文规定,保本收益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转让收益
根据36号文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而债券属于有价证券,因此属于金融商品。
36号文还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因此,资管产品买卖债券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根据140号文,由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1)资管产品中只有证券投资基金才有资格享受免税政策;
(2)证券投资基金只有买卖股票、债券这两种金融商品才能享受免税政策;
但问题是:
1、为什么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能免增值税而其他资管产品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就不能免?
2、为什么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两种金融商品才能免增值税而买卖其他金融商品就不能免?
3、为什么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增值税而其他资管持有就不能免?
因此,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倾斜力度太大,严重违反了税收公平性原则和税收中性原则,理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