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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二婚”了吗

(2008-12-27 07:58:31)
标签:

二婚

前卫

喜新厌旧

传统道德

旧鞋

人性

惬意

杂谈

你“二婚”了吗

你“二婚”了吗

 

  “二婚”,字面的意思是第二次结婚。当然应该是先离婚,然后再结婚,第二次结婚,不然就犯了重婚罪。“二婚”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再婚”,现在不说“再婚”,改说“二婚”了。语言总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莫不是要用“二”来突现、强调又一次?“再”给人的感觉的确有点含含糊糊。几年没见,又没有联系的老同学偶然相遇,第一句话便是:“二婚了吗?”的确,今天,“二婚”似乎成了现代人的一种很时尚、很前卫的生活方式。

    著名的专栏作家沈宏非先生在一篇文章里称羊肉馅的饺子、回头觉和二婚都是很有味道的东西。羊肉馅的饺子吃过,风花雪月认为味道不过如此;但“回头觉”是真的不错,周末的早晨跑步回来,倒在床上,身体是无比的放松,如果没有人打搅的话,可沉沉地睡上一两个钟头,实在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后来一位做医生的朋友告诉风花雪月说,早晨空腹跑步后的沉沉睡意很可能是“低血糖”的表现。莫非风花雪月所感受到“回头觉”的舒服是病态的表现?至于“二婚”的“很有味道”风花雪月则只能推想了:经受过感情创伤的人儿重新组合在一起,故彼此都会珍惜这份情感。

    前面讲了,要“二婚”必须要先离掉“一婚”,所以说离婚是“二婚”的前题,但能说“二婚”是离婚的结果吗?风花雪月迷惑了:是因为离了婚,所以才有了后来的“二婚”?还是因为要“二婚”才去做掉“一婚”?但不论是那种情况,传统社会对此所作出的评价通常是----喜新厌旧。“喜新厌旧”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觉得是在贬,仔细思量,贬什么呢?喜新?还是厌旧?如若不是对新生事物不懈地追求,人类社会会有进步吗?由此可见,喜欢新生事物似乎不应有错。问题看来出在“厌旧”上,有个成语叫“弊帚自珍”,你想,对待物品尚且如此,对待感情那就自不必说了。网上一位长者宣称自己“感情守旧,思想前卫”,这是“喜新”而不“厌旧”,实在可贵。言归正传,该如何解读婚姻的“新”与“旧”呢?旧,就是“一婚”了;“新”当然也就是“二婚”。过去的婚姻依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男女双方根本上是无感情可言。一部老电影中的一句精典台词“我们是先结婚后恋爱”可以为证。传统观念倡导的是“白头偕老”,人们关注的是结果“老”,而根本忽视了过程,怎么“偕”,能否“偕”完全被忽略掉了。人生在世几十年,从某种角度讲,活的就是一个过程,如果不要过程,不晓得这人生还有多大的意义。而传统道德就是不要婚姻的过程,只要你去坚守一个“旧”。现在,男女的婚事差不多都是自己作主了,除少数有这样那样的附加条件外,绝大多数都是以感情作为基础的。而世间任何东西都不是一成不变,感情不例外,作为婚姻基础的感情当然也不例外。婚前山盟海誓,海枯石烂不变心。海不会枯,石也不会烂,但婚后,心可能不变,也可能会变。画家黄永玉这样描述“鞋”:几乎跟婚姻一样神秘,舒不舒服,只有脚趾头知道。让别人看见脚趾头时,那鞋也该换了。由此风花雪月联想到,其实,婚姻不就是一双鞋,婚前,觉得这双鞋无论是款式、颜色,还是质的均不错,然而穿上后或说穿上一段时间后,可能发现这双鞋竟是那样的不合脚,而这又不是修修补补能解决问题的。怎么办?此时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外乎三种选择:一是将就地穿着这双不合脚的鞋,歪歪扭扭、痛苦不堪地行走;一是脱掉鞋,光着脚丫走;一是脱掉那双不合脚的鞋,重新选择一双合脚的鞋穿上,大步流星、舒舒服服地走。只要思维是正常的,都会作出第三种选择。道理很简单,光着脚丫走,走得不舒服,时间一长脚有可能受伤;而穿着一双不合脚的鞋走,不单是走得不从容,时间一长,脚的皮肉和筋骨肯定会受伤。说到这里,你该明白了:原来“二婚”是甩掉那双不合脚的“旧鞋”而为自己的人生重新选择的一双合适的“新鞋”。这种选择何错之有?

    人类从茹毛饮血的时代发展到今天,其本质特征便是愈来愈文明,而什么是文明?文明的核心应是人性化。让一个人穿着一双不合脚的鞋行走是不人性的,反之,宽容,甚至赞许一个人脱掉那双不合脚的旧鞋而换上一双合适的新鞋是符合人性的,是文明的进步。

    写到这里风花雪月忽然一下子明白了沈宏非先生所说的“二婚”的味道:那不仅是穿上“新鞋”后的舒适、惬意,还应有脱掉那不合脚的“旧鞋”后的自由、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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