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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小学生踩踏事故四人死亡兴奋早起床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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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襄阳日报讯(记者杜守雨)2月27日6时许,老河口市秦集中心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11名学生受伤,其中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调查,2月27日6时左右,秦集中心小学学生上早自习时,因一楼大门未及时打开,学生之间互相拥挤发生踩踏,造成11名学生受伤,其中4人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7名受伤的学生中,3名伤势较重的已转至襄阳市中心医院救治,另4名学生仍在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救治,受伤学生无生命危险,学生家属情绪稳定。
又是一起校园事故,作为一名教师,在进行教学管理的同时,会关注社会新闻,特别是和校园有关的新闻,为发生在校园的一起起事故感到震惊,为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过早的凋零感到心痛。现在每一起事故发生后,我们都能从新闻报道中看到一些熟悉的词语: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要求全力营救,全市(全县)拉网排查,处理相关责任人。。。。。。这是媒体人用习惯了词语,这是政府有关部门熟悉的应对措施,我们不再去过多的议论这些东西,我们就是奇怪的是:为什么那么多血的教训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真正重视?为什么那么多条生命的逝去没能绷紧有关人员的安全之弦?
发生在襄阳市的这起踩踏事故,比起以往的校园事故,媒体的关注度低了很多,或许是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这起事故很微不足道吧,或许是当地部门处理的及时得当吧,或许是这起事故是孩子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吧。。。。。。
事故发生后就要及时处理,处理到这一步,在有关部门看来已经是“大功告成”了,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已经是“功德圆满”了,可是,真的结束了吗?从这个事件中,我们有几个问题不能不问清楚:
第一、发生的时间是“早上六时许”。此时发生事故,说明小学生起床的时间绝对不是早上六时,应该是五点多就起床了,小学生为什么要五点多起床?各省的文件都会规定小学生走读的要在七点半左右到校,发生事故的这些孩子是寄宿生,但是寄宿生就必须这么早起床吗?起床的原因,媒体有的说是“上早自习的”,有的说是“早锻炼”,小学生需要这么早的上早自习吗?小学生将如何做早锻炼?而学校负责人的解释是:事故发生时,尚未到开门时间,由于刚刚开学,学生比较兴奋,起床时间比平时早。我想说的是:还能不能再无耻点!作为老师,我只见过在星期或放假回校后的早上,学生会因为晚上兴奋,早上不想起床,从来没有见过学生因为兴奋早起床的!
第二,发生的原因是“因一楼大门没及时打开”。宿舍楼有管理员、也有值班老师,看起来有人管理,可是,如此管理不是形同虚设吗?值班的人都是成人,本身负有管理责任的成人,起床却没有小学生起得早,难道不是怪事?事故不是一下子发生的,事先一定会有个吵闹的时间,在吵闹的情况下,值班的老师还没有被惊醒,请问如此值班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此值班的话,一旦出现紧急事故,怎么能保证及时到位处理?
第三,发生的主体是“寄宿生”。发生事故的学校是襄阳市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按照名称可以推测这是一所农村小学,一个农村小学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寄宿生?或许存在有家长外出打工无人照顾选择寄宿的情况,可是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不是为了所谓的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而进行的不科学撤并吗?孩子小,路途远,独自上学不安全,家长无奈的将孩子寄宿,这在全国的很多地方都是普遍存在的,上级部门一句话:撤并。留给孩子和家长的是什么,有关领导知道吗?我们兴办学校究竟是为了什么?究竟是为了谁?
事故发生了,其结果已经无法挽回,可是仅仅是如此的“重视”、“善后”、“追责”,类似的事故还会发生,类似的悲剧还会重演。四个孩子对于全国、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薛集镇,甚至是秦集小学,都是“微不足道的”,可是对于这四个家庭来说,代表的是百分之百!四个孩子的逝去,对于外人来说只会心痛一阵子,有时甚至是漠然视之,可是对于这四个家庭来说,留给他们的是永久的悲伤!怎能不慎重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