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打压难解医患矛盾
(2012-05-17 14: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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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医院医患矛盾国家补偿杂谈 |
分类: 也评新闻 |
近日,医患之间血案频发,医患矛盾空前加剧,成为街头巷尾议论之焦点。
囿于医患纠葛难平,严打杀医伤医行为,
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携带管制器具入院、恐吓伤害医务人员、在医院烧纸钱、摆灵堂、摆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医闹”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枪,原本要制止医院凶杀行为、保护医生安全的一枪,却意外的打在了“医闹”身上。
首先明确一个词语,关于医患矛盾中的“医患”二字该作何理解?素有“白衣天使”之名的医生作为一种职业,和千千万万个疾病患者个体,本无固定关系,将两者对立来讲显然站不住脚。“医患”二字,严格来讲是指医院和患者。在这对矛盾体下,矛盾纠纷一经产生,医生和患者,无一受益。
以下措施,即使无力解决现存问题,但反思之后,必有成效。
体制不破,血案不止。我国医院实行垄断体制,虽有民营医院在,但30年了,民营医院发展仍是踌躇满志,无力向前,一方面受制于国家财力资源分配不均,两一方面由于公立医院对医生全方位的保障制度和教学科研等垄断,民营医院很难招到水平高的医生。医院长期存在的分级也对民营医院极为羞涩,二级的民营医院很难一见。民营医院自身也一头钻进钱眼甚至丧失医德。新中国成立后确立的医药体制目前根深蒂固,国家不负责医生工资,以药养医、高价检查体制成为医疗机构的不二选择。取消药品加成,在国家补偿机制健全之前,实为无稽之谈。在医药行业形成的地下利益链条使得多数管理人员大获其利,7%的国家补偿不会让医院饿死,个中原因,领导者自明。在行政干预下形成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问题,使得大医院享尽荣华,而中小型医院门可罗雀。
观念不改,纠纷难平。正是在现行医疗体制下,医疗管理者和医护人员形成的执业观念使自己深受其害。医院管理者很多时候考虑的是医院自身的利润,看到来来往往的病人,就想到捆捆的票子,看的不是病人的病,是病人的钱。因此,逼迫各科室医生开大处方、做大检查也就是必然现象,我们的医学生在学校学到的不是如何开大处方、做大检查,而是开合适的处方、做必要的检查。医院管理者往往忘记了创办医院的初衷,拼了命的提高效益,仅仅是经济效益。我们的医生面对病人就如面对流水线上的产品,表情生硬,面无悦色,虽应理解其每日面对千百病人的纠结苦痛,但微笑、人性的服务换来必定是病人的感激。需知,医院的本质在治病救人。疾病是医患共同的敌人。
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医闹行为不同于杀医刺医,我们应看到医院门口摆花圈、烧纸钱背后病患家属的合理诉求,声音不被别人所听到,冤情无处去申明,热爱生活和生命的他们首先选择的不是暴行,而是行动的抗议。若这些诉求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很多极端的伤医行为就在所难免,毕竟,火山下的能量总要找到出口。很多问题其实沟通打开了,私了也好,公了也罢,总能得到解决。患者多体谅一些医院,多一些医疗常识,不要以为的把死伤责任归于医院;而医院,也勇敢的站出来,平等的与病患家属协商,不要一直高高在上。
社会介入,化解矛盾。很多问题由于我们缺乏沟通所造成。我国早前就出台了相关规定,鼓励第三方调节机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存在多年,覆盖了大部分地区,但受制于医调委由医院圈子里的人组成,难以摆脱其与医院丝丝的联系,造成调解不公,和一个游戏规则制定者玩游戏,有信心玩赢吗?有人说成立患者委员会,我认为更是画蛇添足,谁来组织?即使建立起来了也顶多就是跟医调委去吵架的一个组织。在我国医疗官司难打人人皆知,即使立案,其效率之低下,成本之昂贵、胜算之低使得很多走法律途径的人到最后走上医闹之路。法律不独立,合法之路很难走通。在国外和港台地区,医院引进了大量的社工和志愿者,通过这种形式加强医患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缓解就医者就医心情,为患者提供专业或者是专业外的帮助,而国内只有北大人民医院和浙医二院几家医院开展了类似的服务,效果良好。
是谁的责任,打谁的板子。归法律的交给法律,归医院的交给医院,是病人的自己解决。警务室的设立除了增加公务员数量和国家开支以外,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在那儿放着,不让法律发力,警力再大,也于事无补。过多的炒作无益于问题的解决,静下心来思考,每个人都应该尽心尽力。让医院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质,让法律闪耀公平正义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