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证监会一女干部被举报泄露股市信息并亲自操作炒股

(2010-03-31 09:50:11)
标签:

经济

基金

内幕信息

女干部

李莉

北京

股票

分类: 转载)财经

 

  按:此稿系一位记者调查后所写。文中“今年”及相应时间,均为2009年。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被举报一案证据如此丰富确凿,业内人士分析,李莉已涉嫌多重违规,而证监会却对此事不予深入调查,可能性有二:一是李莉所犯之金额相对而言并不严重;二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证监会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李莉这两天已没来上班,并提出辞职。

  

 

证监会一女干部被举报泄露股市信息并亲自操作炒股

 

 

 

   “对这两个人共同做的事情、共同买的股票要一并处理,都要打,你的孩子也一样的,都是违法行为。谁在买股票?是不是你孩子的账户?你自己就知道这个事的严重性……”不久前,中国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副主任滕必焱告诉苏女士。

    苏女士是一名举报人,一大袋举报材料指向她的前儿媳——证监会女干部李莉。

一幅手机短信内容照片、一张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审核表、一封博士生报考推荐信、一些股市交易明细单……苏女士试图通过实名举报,披露一个证监会女干部与私利相关的隐秘轨迹。

    不过,她自己感觉“失败了”。

    1119日,她得到证监会不同工作人员的两个答复,一个是证监会负责对其举报进行调查的工作人员欧阳健生:“咱们找个时间再谈谈吧……”;另一个则来自滕必焱:“这个事情我知道,双方都要处理,都是违法的”。  
    http://185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10/3/30/1/28/1285d13f05cg213.jpg
     苏女士展开手中的快递存单:“我实名举报证监会女干部李莉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泄露股市内幕信息……”
 

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核信息被指造假

    苏女士的儿子在一家IT企业从事市场推广工作,与李莉在2007年前后曾有一段一年多的短暂婚史。2008年离婚过程中,苏女士一家开始向有关部门举报李莉。苏女士说,是儿子在离婚开始后收拾家中物品时,发现李莉“做了大量与证监会监管人员身份相悖的事情”。

    因为在离婚过程中“李莉再三隐瞒自己有房住的事实”,为了查明情况,拿到离婚的一审判决书后,苏女士和家人前往北京市宣武区房管局,查询李莉所住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苏彩翠说,这次查询“令人倍感意外”。

    原来,李莉曾于200374日申购了宣武区红莲南路“乐城家园”一套42.88经济适用房。苏家发现,其中填报的信息“有许多常人一眼可见的多处造假”。
    http://186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10/3/30/2/21/1285d28e1f4g213.jpg


李莉购房核定表中载明的单位是“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
在这份《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中,申请人李莉的单位是“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申请人核准意见一栏中,签名经办人是李莉本人,核准单位的印章仍是 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苏家人上北京市工商部门网站查证,根本就没有这家公司的注册信息。

    “没有登记注册的公司,公章何来?”苏彩翠认为,无论谁人所为,“都存在伪造公章的嫌疑,而李莉则首先有义务向公众进行说明”。

    “其实,李莉早于20021月就已经正式进入证监会工作。”在苏女士出示的一份李莉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专家推荐信上,载明李莉“2002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证监会……”。

    让苏家人吃惊的是,李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认购协议书落款时间与核定表审核时间同为74日,那一天,李莉缴纳了3万元“购房定金”,而79日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李莉的单位地址变成了“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

    2000年出台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曾载明:“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这些规定,苏女士和家人多次到北京市建委举报“李莉骗购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今年3月,他们得到北京市建委对这个问题的答复只有一句:“自2004110日始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才实行公示,20037月李莉申请时还没有实行公示。”

    苏家人拿出李莉的租房合同,上面显示,李莉曾经在2006年将此房出租。对此,北京市建委表示:“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1216日,苏女士告诉记者:“建委至今仍无处理结论。”
   http://185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10/3/30/2/1/1285d4b70ffg214.jpg

 

北京市建委对苏彩翠家人举报的答复意见

事实上,这套被举报“购房审核多处造假” 的“乐城家园”经济适用房,开发商是“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而中房集团则是*ST中房(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90)的第一大股东。*ST中房在证监会监管范围之内,2001年曾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被证监会处分。

    公报显示,2003年,为配合中房集团公司对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置入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苏家人提供的资料显示,正是那一年,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购买了*ST中房旗下公司所开发的经济适用房。

 

手机上留存的内幕信息

    “李莉身为证监会工作人员,不仅自己炒股,还将股票内幕信息提前透露给自己的母亲,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当苏女士询问中国证监会处理举报的相关工作人员张友忠时,对方没有给她明确答复,仅表示“需要查实”。

    苏女士和她的儿子曾经将李莉的炒股操作记录以及几张“透露股市信息的短信”照片交给证监会相关部门,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查处意见。

    那是四幅短信发送后留存在手机上的通信记录:

    “三一重工06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预案十转增十,分红利两元。明天公布。”发信人的号码即为李莉的手机,发送时间为200737日10点07分59秒。这个中国移动号码由李莉在200610月入网开通,并且登记在了中国证监会内部刊印的电话通讯录中。

     http://184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10/3/30/2/28/1285d4a3fb1g213.jpg


短信记录

苏女士说,李莉的这条短信当年发给了她自己的母亲,“当时,她妈妈来京,我儿子就给她办了一个本地的电话卡。离婚后拿回这张电话卡时,发现李莉曾经通过短信向其母透露股市内幕信息”。苏家人说,这张卡上,还显示着李莉母亲与家中其他家庭成员的通讯记录,“很说明问题”。

    2007年,三一重工的确发布过这条消息。查阅当年公报可见:“329日,三一重工(60003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转增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的优厚分配方案。”年报显示:“三一重工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74亿元,同比增长80%;实现净利润5.57亿元,同比大增157%;实现每股收益1.16元。”

    三一重工的股价走势轨迹显示,2007年3月7号10点07分,也就是短信发出时,三一重工股价上涨了不到2%,而当天收盘时股价涨幅高达8.26%,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三一重工股价从42元左右一度冲到了最高70.8元。

    苏女士告诉记者,李莉泄露股市内幕信息的同时,还自己亲自操作炒股。

http://186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10/3/30/2/26/1285d7e01d4g214.jpg

 
  股票交易记录显示,李莉的手机至少进行过7次交易操作
 
   苏女士说,其子在和李莉结婚前,曾经开设股票账户投资。婚后,李莉利用这个账户,使用自己的手机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股票电话委托交易。闹离婚时,苏女士的儿子冻结了这个户头,发现从200711日到冻结前的连续7笔买卖操作都是李莉的手机号进行的电话交易。
     http://185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10/3/30/2/6/1285d1b434bg215.jpg


判决书载明,李莉曾向其前夫主张分割股票等财产

面对这样的举报,证监会工作人员欧阳健生和张友忠曾持单位介绍信约会苏彩翠交流相关情况。苏女士记录了会谈的内容,来自证监会的工作人员曾向她表示:“李莉否认炒股,说那些日子手机不在身边,而那个泄密短信是有人蓄意伪造陷害。”

    这样的调查结果让苏女士很失望。1019日,苏彩翠再次致电欧阳健生,得到的回应是:“等我出差回去了,咱们找个时间再谈谈吧……”

 

“两个人都要处理”

    33岁的李莉是20021月考入证监会的工作人员,此前,她是中国劳动关系大学的教师。

    苏女士出示的一份李莉《报考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显示,李莉在2002年进入证监会后,先后在稽查一局和法律部任职,曾经参与过50多起我国证券市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调查与审理工作,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多项专业资格,2006年底报考武汉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导师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永海。

    公开资料显示,教授王永海另外兼任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ST潜药,后更名为中珠控股600568)、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道博股份600136)、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环科技000707)、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S*ST聚友000693)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当时,证监会在职干部李莉即报考到他的门下。

    在调查此事过程中,记者多次拨打李莉电话,试图了解举报问题中当事人的实际情况。1215日,电话终于接通,一位女士在反复追问“你是谁?”后称:“你打错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几分钟后,一位自称是“李莉哥哥”的男子用这个被称打错的号码回拨记者电话。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表示,因为婚姻之后遭到前夫家人举报,让李莉 “已经自杀过两次”,李莉现在“胆子已经很小,缺乏自信”。

    关于“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这名男子告诉记者:“当年,我妹妹来京工作很不容易,就临时找了个工作单位……关于举报的那些事情,她的单位有调查意见,你可以去问。”

    今年831日,中国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副主任滕必焱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证监会下半年重点严查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这则新闻让苏女士很受鼓舞,她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抄录了这段报道的内容:“滕必焱表示,在内幕交易行为中,部分内幕消息知情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先期买入股票,当公众得到消息时,往往是他们卖出股票之时,因此他们损害的是证券市场公众的利益。无论是他们利用自己的账户,还是用亲属、朋友的账户进行操作,都将被查处。同时,不仅是内幕消息知情者本人,包括他的配偶、近亲属等,在内幕消息公开之前进行股票买卖,都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1019日,滕必焱在电话中告诉举报人苏女士:“你说的这个事情我知道,是个人纠纷,证监会已经查过了,是或者不是,证监会有认定权。” 滕必焱表示,下一步会和苏彩翠儿子单位的领导一块商量:“对这两个人共同做的事情、共同买的股票要一并处理,都要打,你的孩子也一样的,都是违法行为。谁在买股票?是不是你孩子的账户?你自己就知道这个事的严重性……做这种事情是违法的,我不多说了。”

    苏女士说,滕必焱的回复让她想不通:“明明是李莉在炒股票、透露内幕信息,我儿子发觉该事后立即举报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有关调查,难道错了吗?为什么证监会干部李莉处理买房、上学这些生活中的大事,都和上市公司有关系?”

    苏家人表示,他们实名举报,就是要对举报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愿意配合任何机关的调查,“希望能够查个水落石出”。


         证监会李莉案举报过程曲折

 

李莉事件中,举报人早已于两年前举报,而多个相关监查部门至今未有答复

【财新网】(记者 沈乎 30日发自北京)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被举报一案证据如此丰富确凿,业内人士分析,李莉已涉嫌多重违规,而证监会却对此事不予深入调查,可能性有二:一是李莉所犯之金额相对而言并不严重;二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证监会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李莉这两天已没来上班,并提出辞职。

身陷举报

昨日,记者见到了举报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的前夫李某和前婆婆苏某。

李某并不否认自己是央视编辑的身份,及其和李莉之间的离婚案财产分割纠纷,但他反问道:“我举报的这些是不是事实?”

李某和母亲苏某出示了多份证据,这些证据对应三项嫌疑:泄露内幕信息、骗购经济适用房以及违规炒股。

李某和苏某称,在李某和李莉离婚之后,他们收拾东西时偶然发现了一张手机SIM卡。这张卡曾被李莉的母亲使用,SIM卡内存有一条发自李莉手机号码的短信,透露了三一重工(600031.SH)的年报信息:“三一重工2006年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预案十转增十,分红两元,明日发布。”上述短信的发送时间为2007年3月7日10点7分59秒,其内容与三一重工2007年3月8日公布的年报完全吻合。

举报人出示了李莉2006年10月开通该SIM卡的受理单和发票原件,2006年10月李莉报考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的信息单原件,和证监会法律部2006年12月的通讯录复印件,以证实该短信是发自李莉手机。

对于李莉所辩称的手机号码一直不是自己使用,举报人回应道,李莉在单位通讯录和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单上岂会留下一个不常用的号码?曾在证监会法律部工作的李莉经常出差,又岂会将工作手机留在家中供他人使用?

举报人又出示了一份盖有宣武区房屋管理局查档专用章的经济适用房的文件原件,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和一份租房合同。文件显示,2003年7月,李莉申购了中华企业(600675.SH)下属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42.8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这套房子位于宣武区红莲南路乐城家园。

蹊跷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上李莉的工作单位地址为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上,李莉单位变为“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文件核准经办人也是李莉。该文件证明李莉上年家庭总收入为五万元。

文件显示,李莉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收入核定和支付定金在同一天完成,举报人提出,这与正常流程相去太远。

此外,一份租房合同显示,购买了这套房之后,李莉便转手将其租于他人。

最后,举报人出示了银河证券月坛营业部的历史委托明细和交易记录原件。这些文件显示,李莉的电话号码曾在2007年1月11日到4月19日间七次委托交易中海海盛(600896.SH)、北辰实业(601588.SH)、海欣股份(600851.SH)和S*ST秋林(600891.SH)股票,但每笔买卖金额并不大,其间账户余额也从未超过4万元。

艰难举报

举报人称,李莉于2002年2月通过正式招考进入中国证监会稽查局,之后先后在证监会法律部和行政处罚委办公室任职。

“好多人以为我是过了两年才举报这个事儿的,其实大家不知道我们已经举报两年了,但一直没有结果。”举报人李某说。

一份落款为证监会的介绍信,为艰难的举报之路留下了记录。这份介绍信上,证监会印章清晰可见,显示2008年6月26当日,证监会委派纪检监察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前往调查。但举报人说,时至今日,尚未得到一纸回函。

“他们说,哪个工作人员没有七大姑八大姨,怎么能管得住他们不炒股;又说也查过了,李莉母亲当天没买,没造成后果,就没有追究的意义了;还有工作人员说,股市没有造成波动,泄露信息不一定赚了,也可能赔了。这些我都有录音。”苏某说。

“刚开始我跟你举报是相信证监会纪检部门能处理这个问题,但其答复太不尽人意了。比如她的资金量小,当然不会对整个市场造成波动。她的母亲没买,是不是把消息还泄露给别人了呢?”苏某说。于是他们又将上述问题分别反映到法院、检察院和北京市住建委。但直到现在,上述部门也无一给出答复。

举报人称,如纪检部门需要,自己愿随时配合将掌握的手机SIM卡交由权威机关验明真伪。

因内幕信息传播无影无形,长期以来,证据的搜集和确认都是内幕交易案件认定的难点,这也是为何广发证券董正青案一审时,当事人不惮当庭翻供的原因。

但在李莉事件中,因举报人掌握铁证,且证据丰富,其难度并不高于董正青案。但在近两年的时间里,相关部门对李莉是否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依然难以“定夺”。

撇开内幕交易不谈,李莉作为证监会与稽查、法律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涉嫌控制其前夫股票账户,通过电话委托下单的方式亲自参与炒股,可谓知法犯法,监管机构何以不作为?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在现实的操作中,又是如何落实与问责?若非婚姻破裂导致财产纷争,前夫举报,还有多少个李莉隐于台下?未能正己,焉能正人?

涉嫌多重违规

如举报属实,身为证监会工作人员的李莉已涉嫌多重违规。

李莉将未发布的年报信息透露给其母,这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对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如李莉实际上是指示其母从事内幕交易,其罪责就更加严重。《证券法》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明确在列。“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也明确地被划定在内幕信息的范围内。

李莉前夫称,自己开设有证券账户,婚后李莉就用他的账户炒股,自己则再没有使用过这个账户,直至离婚后,自己才将这个账户的股票清空。离婚案中,李莉还要求将这些炒股收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有明确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被废止的《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曾详细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证券交易内幕信息或者为他人买卖证券提供咨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持有、买卖股票和从事期货 交易,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但在2009年11月,该守则被《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取代,而后者仅有模糊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亲属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和从事期货交易的规定”。

证监会于29日回应称,年报利润分配预案不属于证监会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公司从未将2006年报提交证监会审核。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其前夫在与李莉婚姻存续期间也未买卖该公司股票。证监会称,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证监会的解释难以令人满意。

“在确定楚李莉有没有犯罪之前,证监会必须解释清楚,李莉的信息是哪里来的,是在工作中接触到的,还是道听途说得到的;即便是道听途说得到的,也可能涉嫌传播内幕信息。”该人士说。

“李莉一度辩称这个手机号码是她母亲使用的。那么,李莉的母亲从哪里得知了这个内幕消息,又为什么要用自己的手机给自己另一个手机发短信?实在说不通,因此后来又改口说没用过这个手机。” 举报人告诉记者,证监会对李莉的调查并未揭示其中的荒唐,反而止于“自证清白”。

(财新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