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
(2009-01-20 12:48:03)
标签:
社会
腐败
反腐败
时评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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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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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腐败,我们的各级舆论的定位,往往是“腐败是个别现象”,“腐败分子是少数害群之马,大多数干部是好的”等等,那么腐败真的是“个别现象”吗?
当然,如果把整个干部队伍作为基数,腐败干部当然是少数人,但这样“计算”绝对是错误的。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加国家机关公务员从高到低有十多个级别,具备腐败条件的一般是有“油水”、“有实权”的岗位,而对于很多“清水衙门”来说是不具备腐败的条件的。把这些不具备腐败条件的干部排除以后,腐败的比例就相当可怕了。当20个市长有10个腐败,当10个局长有5个受贿的时候,我们还能说腐败是“个别现象”吗?
另一方面,目前因腐败落马的不乏地市级以上的干部和大型国企的老总,这些人权力大,社会影响力大,严重败坏党政干部的形象,影响干群关系,负面作用不容小视。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那就是目前的腐败有向集团化发展的趋势,“窝案”越来越多。在一个腐败成风的地方,老百姓会对当地政府失去信心,导致各种群体性事件频出,影响了社会安定。
所以,目前我们不能再用“个别现象”来看待腐败,不能再用“大多数干部是好的”来安慰自己。中国的腐败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现象”,反腐败的任务非常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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