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著作权”
(2009-01-13 16:53:42)
标签:
著作权
维护
法律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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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随便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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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都喜欢写文章,没事码码方块字,自得其乐。大家也都知道自己写的文章自己享有著作权,但究竟都有哪些权利,很多朋友可能都不算太清楚,尤其是不靠文字吃饭,仅仅把写作作为业余爱好的朋友可能更没注意到这个问题,下面就跟大家聊聊著作权方面的问题。
比方说你创作出一部小说,那么你就对这部作品享有了著作权。不管它是有十个字还是十万字,不管你发表不发表,也不管你是写在纸上还是发表在博客里,哪怕你把它刻在卫生间的墙上,著作权也是你的。你看人家曹雪芹就把《红楼梦》这部巨著刻在石头上了,多有个性。
接下来,有家杂志相中了你的小说,要刊登它,那么这家杂志就要向你支付报酬。另一家杂志看见了这家杂志刊登的你的小说,认为很好,想要转载,那么他也要向你支付报酬,依此类推,你的作品由于写的太好了,很多杂志都转载,那么这些杂志都要向你支付报酬,是不是很牛,呵呵!
继续往下发展,由于你这部小说越流传越广,有一个编剧本的人非常喜欢,要把它改编成剧本,那么这个人就要向你支付报酬;这个人编完了剧本,有一家电影公司相中了这个剧本,想把他拍成电影,那么这家公司要向你和编剧两个人都支付报酬。拍电影的过程中,演员表演这个剧本,演员也要向你和编剧支付报酬。电影拍完后,电影院要播放这部电影,就要向电影公司、演员、编剧和你支付报酬。这只是一家电影院的,全国那么多家电影院都要这样支付报酬,将来电视台播放这部电影也要按类似的要求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你的这部作品一直在为你“赚钱”!
当然,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一般是电影公司出面和你谈,跟你签协议,把你相关的权利来个一次性“买断”,以后的事他们去运作,与你无关,你相当于把你的作品彻底卖出去了。如果这家电影公司跟你签的不是独家买断的协议,那么以后你还可以把作品卖给别的公司,如果任何买家都没有和你签独家协议,那么你就可以一直卖下去,直到永远,呵呵!
清楚了吧,如果你写出一部好的作品,那么它带给你的收益有可能是非常惊人的。当然这只是举个例子,为了让大家对著作权有个感性认识,普通人接触不到太复杂的情况,但知道一下相关规定还是有好处的。
怎么样?动心了吧,赶紧去努力写作吧,祝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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