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果冻
一大早,同事小妖脚蹬一双十公分的恨天高扭进办公室,金色带链子的那种,华丽炫目。并且第一时间在微博上昭告天下:“今日挑战十公分的高跟鞋,感觉很不错。”有没有美女战士上战场的感觉?只可惜战场是略显单调的格子间,恨天高在此出现是有点儿大材小用了。它本应该出现在某个华丽丽的晚宴上。亦舒把女人分为两类,—类是读《红楼梦》的,—类是打麻将的。如果拿高跟鞋作为分类标准,女人是否可以分为主动喜欢高跟鞋
和被动喜欢高跟鞋两类?
女孩子们应该都有过在商场鞋子专柜前徘徊犹豫的时候,纠结着到底买让自己舒服的鞋子还是让别人看着舒服的鞋子,都是被那几寸鞋跟给害的。没办去,高跟鞋在女性世界里—直被演绎成拗造型魔术棒,似乎不管高低美丑,高眼鞋上脚,整个人的精气神完全上升至另外—个段位。我曾经一度因为听说不穿高跟鞋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而在内心默默说服自己,买过几双疑似恨天高,上战场拗过几欠,很快就蔫下来了,因为当拗造型变成体力活的时候,整个人内心的怨忿早已经掩盖了高跟鞋带来的微微迷醉的感觉。又不是活在镜头前的女麻豆或者偶像女星,没人施加必须美丽的任务,干吗要自我加压用力那么猛?这就是我最终说服自己的理由。除非特殊场合偶尔配合之,其他场合我的地盘我做主,想穿多低穿多低。
对于自己没有天赋无力承担的美丽任务,我就把敬意献给了身边的拗造型“劳模”们。经常挑战十公分高跟鞋的同事小妖就数此列。有一阵子小妖因为在某发布会上见到了自己的偶像黎坚惠,被港媒称为香港的时尚缪斯的那位,回来就有模有样学起来——每日拗一身新造型,在公司化妆间的大镜子前咔嚓一张.回来发自己空间里,每天都要看见自己的美丽和变化,还要欢迎大家的监督和围观。
因为她的偶像在自己的书《时装时刻》里曾经坚持每日对着镜子自拍当日的着装,很是给力。对于我等这样的懒人来说,这真的是“劳模”境界,可望而不可及的境界。日子久了,小妖被公司同事冠以时尚达人的称号,她真的是公司—道亮丽的风景线,养眼指数极高,我们都爱她。她确实选择并做到了“让别人看自己很美丽”那一项,美丽的代价只有自己最清楚。
只是除了扮靓和拗造型,这世间又有什么事情是没有代价的
呢,关键就是你情你愿,至死不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