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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败诉是谁的胜利

(2010-01-19 11:00:28)
标签:

法律

藐视法庭罪

法官

宋祖德

娱乐

宋祖德败诉是谁的胜利

宋祖德十天之内两次被判败诉,的确大快人心。“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宋祖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尽管二审程序为他提供了一个继续炒作的平台,但程序正义的要求使我们必须尊重宋祖德的上诉。问题是,宋祖德公然攻击法官,藐视法庭的行为,由于我国刑法中藐视法庭罪的立法空白,竟然无法予以追究,这才是我们不能容忍而又望“宋”生叹的关键。

宋祖德败诉,是作为原告的金巧巧、谢晋遗孀徐大雯的胜利,是具有正义感的民众的胜利,但不是法律的胜利。宋祖德对法庭的攻击,其危害性甚于他对某个公民个人的攻击,但法庭无法进行惩处。在近年来的全国“两会”上,有不少代表、委员提交议案,也有专家学者和法官呼吁,要求修改刑法,增设“藐视法庭罪”。正像有人指出的那样,法治国家,首先要尊重的就是法律以及法律象征的法庭和法官,对法庭和法官的尊重也是对司法的尊重。

宋祖德败诉了,但法律并没有办法让他闭嘴,相反,司法的权威和尊严却在宋祖德们的恶意炒作下受损。长此以往,宋祖德们的“话语权”得到了全方位的保障,法律以及法律象征的法庭和法官却失声了,任由其肆意践踏和诽谤,无疑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不能容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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