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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洛阳男地窖囚禁6名女子(图)

(2011-09-23 08: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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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rdhplenha

 

    据凤凰网报道: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洛阳刑警郑胜利说,干了一辈子刑侦的他永远无法忘记本月初市局指挥中心转来的那个电话。因为这个电话,4名年轻女子的命运发生巨大转变,震惊洛阳警界的“李浩囚禁性奴”案因此引爆。

    郑胜利说,本月初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趁着被强行带出卖淫的机会,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性奴。其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由洛阳市分管刑侦工作的多名警界高层坐镇,针对这一案件的专案组当日宣告成立。随后的两天时间里,警方出击,解救了小美、丹丹以及可可等女子。

          揭秘洛阳男地窖囚禁6名女子(图)

    据接近专案组的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案发现场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一个小区。被囚禁人员成功解救后,按照女孩子们的描述,警方在本月6日及稍晚的时候,在囚禁女子的地窖中,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按照被解救女子的描述,洛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侦查支队很快锁定了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

    据郑胜利等人描述,李浩祖籍河南南阳市新野县,现年34岁,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经警方调查,李浩已婚,与其妻子育有一子。其妻为无业人员,较李浩年轻10岁。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和KT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小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

    李浩用于作案的场所表面看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该地下室为李浩4年前从别人处购得。由于面积不足20平方米,且小区老旧,价格并没有难住经济条件一般的李浩。随后李浩开始挖掘地窖,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挖地窖、运土石方,行动均在深夜进行,周围邻居甚至毫无察觉。

    南都记者昨日实地走访该现场发现,涉案小区位于原凯旋东路派出所附近,地下室十分隐蔽,仅有的一扇窗户已经被封闭,从外面根本无法窥探内中详情,涉事小区的住户们,均表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案子。据可靠消息,李浩用于作案的地窖位于该储藏室地下4米深处。警方内部人士介绍说,很多参战民警被李浩的精心设计所震撼。地窖共分为4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在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由于位于地下近4米的地方,潮湿和酸臭之气扑鼻而来。

    警方侦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将6名女子诱骗、囚禁之后,强行与这些女子发生性关系,且平时对这些女孩调教有方,女孩子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大约1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

    这些女子被囚禁的时间跨度很大,最长的有两年之久,最短的也有3个多月了。被囚禁期间,李浩对这些女孩的控制是极为严密的。除了连续几道铁门,为了防止女孩们有力气外逃,李浩往往两天多时间才给被囚禁的女孩们送饭一次。这名工作人员说,李浩发现小晴逃跑后,意识到案情败露。于是前往妹妹处,将自己这些年作案的经过和妹妹倾心交谈,并从妹妹处获得外逃路费,在试图逃离洛阳时被民警抓获。

   

    个人之见:先解释一下性奴这个名词,顾名思义,被作为别人的性奴隶。用暴力强迫女性来发生性关系,并长时间折磨其身体和精神,以使其无条件地服从自己的意志。受害者大多数是年轻漂亮的女人,施暴者大都是男人。这些男人的心理变态,人格扭曲,极度自私,掌控欲望强烈,有较强的暴力倾向,极度危害社会。

    犯罪嫌疑人李浩,该人的真实身份让人震惊。案发之前,李浩是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可以说得上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人们很难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和性奴案件犯罪嫌疑人这两种身份想象出来,一个堂堂的国家公职人员,为何会做出如此极端变态令人震惊的恶性案件呢?又缘何长达两年时间未被发现?

    我想李浩本人价值观念扭曲,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大肆诱骗多名漂亮女人,实施性诱骗以及性迫害,并杀害两个女人。为长期占有这几个女人的身体,采用暴力囚禁方式,为非作胆,甚是嚣张。对于这种男人,笔者不想做过多的评论,这种变态男子必须为他的可耻罪行付出代价。法律不应该宽恕这种罪大恶极的男人,必须予以严处,该枪毙的必须枪毙,毫不含糊。

    现代社会充斥着暧昧和金钱诱惑,这不是我们个人能够改变的。作为女人,应该学会保护自己。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我都不赞成女孩去从事那些舞厅、KTV、夜总会、夜店等娱乐场所的陪侍人员,这些工作大都是与色情淫秽交易有关。有钱人来此消遣娱乐,女人贱卖自己的肉体。一般来说,只要客人出钱,小姐就会立刻脱衣缠绵。这哪里是什么工作,明摆着就是拿生命和青春当儿戏。冒着极大的健康危险,承受着极大的心理罪恶感,一旦染上性病或艾滋病,或者被别人诱骗囚禁,到时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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