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下的血腥“止痛药”无效
(2013-06-06 16:59:46)本月26日,包茂高速公路上一双层卧辅客车与一甲醇罐车追尾,36死3伤。
此前,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更详细的数据:2011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在各行业和领域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居第一位,分别占60.6%和82.6%。
这也就意味着,去年全国每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77起,死亡171人。本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曾介绍,去年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8。
数字是惊人的,也是冰冷的。万车死亡率2.8看似一个较小概率,但若发生在哪个人身上就是100%,对其家庭及家人的创伤更是无法弥补的。
8.26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已要求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查清每一个环节,严肃追究责任,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陕西省省长也要求一周后取消“红眼客车”。
只要追责,是一定会有结果的。去年北京大兴那场大火的追责,工商部门直呼“太重了”。因为有人因为那场大火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也就意味着丢了公务员身份,今后没了养老、医疗等各种保障。
相信这次追责之后,也必定有人喊疼,也一定会产生效果。但是,时间会消磨掉一切,舆论的关注,当事人的伤痛,相关部门被追出来的责任心,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消散。直到有下一次事故发生,这一切又都会重演一遍。“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这是国人最大的一个特点,或许也是种悲哀的宿命。
毫无疑问,我们有着较为完善的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实际生活中,没有违反过这些制度的人的比例肯定比那个万车死亡率还要低。你、我、他,是不是都如此?
临事应急,可以缓解阵痛,却不能从根本上治好毛病。你现在立马把所有的双层卧铺客车都砸了,估计也无法阻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把马路上的车都装上装甲,车轮下的血腥也仍将继续。
交通事故是无法避免的,但我们可以将之降至最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从本本上、墙上走下来;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必须提上去;对相关职能部门的问责,不仅要严厉,还要持续。
期待有一天,坐到驾驶位就能在醒目位置见到类似烟盒、酒瓶上的警示语;驾校不再只是卖证;公安、安监、交通每天都累得像臭死狗;……
那时,任何工作都是体面的,什么身份都是有尊严的,你我不仅有权工作,还有资本不工作。那时,我们才会珍视生命,自己的,还有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