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013-10-25 15: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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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教育 |
在中级会计实务中,收入主要包括了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还有建造合同收入,在下面的内容中重点来解析关于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三个方面的重要考点内容。
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主要关注销售商品的时候,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是否转移给购货方,如果转移给购货方,则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如果未转移,则不符合。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1、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的处理
正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的同时要结转已售商品成本,如果已售商品曾计提过跌价准备,要将存货跌价准备冲减主营业务成本,按账面价值结转已售商品成本。
2、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企业通常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如果售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则不能确认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应当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还属于企业的存货。
3、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4、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1)视同买断代销方式
①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②但若协议表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委托方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支付手续费方式
①委托方于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委托方发出商品时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
②受托方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按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5、以旧换新销售的处理
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6、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的处理
商业折扣,就是我们平时生活中所遇见的“打折”,这种情况企业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收入。
现金折扣,是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尽快付款而给予的优惠,这种情况发生的现金折扣应计入“财务费用”,按不扣除现金折扣的金额确认收入。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发出商品后由于质量原因客户提出给予一定的折让,这种情况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果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销售退回的处理
(1)企业未确认收入时发生退回,将入库的商品作为库存商品,将“发出商品”冲掉。
(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的,应当在退后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转回销售成本。如果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规定处理。
8、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会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信贷,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提供劳务收入
重点掌握利用销售百分比法确认本期提供劳务收入和发生的提供劳务成本以及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处理。
(一)提供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这种情况应采用销售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需要注意的是,该预计总成本是截止至该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成本和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之和,并不是最开始的预计总成本。
(二)提供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
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用销售百分比法了。原则是在未完工前不能形成利润。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经发生的能够能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相同金额的劳务成本;如果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三)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这种情况下不能将全部的款项确认为收入,应当在本次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公允价值之间来分摊,应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账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收入,奖励积分公允价值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以后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再确认为收入。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客户不一定把全部的奖励积分都兑换了,所以要估计有多少积分会被兑换,确认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积分数额占资产负债表日估计会被兑换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而不是最开始估计的那个数值。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处理
1、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等(差额)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成本等(差额)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
(一)利息收入的处理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金额。按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金额,借记“应收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二)使用费收入的处理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通常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