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区分财产转让所得与财产租赁所得
(2013-10-25 09: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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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中,财产转让所得与财产租赁所得两个字面上很相似的名词,对此,东奥小编就在下面的内容中把这两知识点放在了一起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可以让大家不要在这两个名词中产生混淆。
财产转让所得的概念以及财产租赁所得的概念:
财产转让所得的概念: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的概念: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的概述:
1、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率:20%;
2、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3、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财产转让所得的特殊规定:
(1)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
①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①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的有关规定确定;
②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的概述:
1、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率:
(1)一般情况下为20%;
(2)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3、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或者10%)
最后有一点大家要注意: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