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概念以及消费税的特点
(2013-08-13 14: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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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
分类: 会计职称考试 |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是注册税务师考试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知识点,东奥小编在下面的文字中从消费税的概念以及消费税的特点对消费税进行了相关文字性描述,希望可以让的更加全面的了解这个知识点。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外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简单地说,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各国目前征收的消费税实际上都属于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为适应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从2006年4月1日起,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进行了有增有减得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由11个调整为14个。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
消费税是在生产进口、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卷烟除外),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每个环节多次征收,即一次课征制。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为了适应不同消费品的应税情况,消费税在征收方法上不力求一致,可采用从价定率的征收方式,也可以选择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
(四)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这一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的征税项目税负差异较大;二是消费税往往同有关税种配合实行加重或双重调节。
(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无论采取价内税形式还是价外税形式,也无论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税款最终都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消费者负担,税负具有转嫁性,并且较其他税种更明显。
同时,消费税的税率多数适用比例税率,成品油税目和甲类、乙类啤酒、黄酒等子目适用定额税率,甲类、乙类卷烟和白酒等同时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即复合税率。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