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流行乐坛的超级巨星Michael Jackson已经去世两年多了,但对他的私人医生Dr Murray
的”过失杀人“案的审理使得这位超级巨星再次成为全世界的焦点。美国的电视台CNN有全程的庭审现场直播,由于是一场医疗相关的诉讼,很想全程收看,但审理实在太冗长,没有那么多时间坚持看下来,只是到目前为止的庭审大部分都看了,根据到目前为止控辩双方在庭上的主张及证据,说说作为医生在医疗工作中应该引以为戒的地方。
控方强调是迈克杰克逊的私人医生Murray的疏失、不负责任和技术不熟练等导致了杰克逊的死亡,因此,起诉杰克逊的私人医生过失杀人,如果指控成立的话,Murray将面临4年监禁和吊销医师执照的处罚。
控方在庭上指控Murray的过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为了帮助杰克逊睡眠,为杰克逊开了超量的Propofol(异丙酚),而Propofol是用于外科手术麻醉的药物。杰克逊去世后,验尸官确认杰克逊死于Propofol急性中毒并使用镇静剂。
2、Murray医生为杰克逊开Propofol没有杰克逊签字同意的文书,也没有使用记录。
3、Murray在杰克逊的家中为杰克逊使用Propofol,而Propofol通常只有麻醉师在具有监控和抢救设备的医院使用。
4、Murray医生在给杰克逊使用Propofol后没有守在杰克逊的身边,而是放下他不管,涉嫌遗弃患者。
5、Murray医生发现杰克逊呼吸停止后,没有立即打911急救电话,而是至少15分钟之后由杰克逊的保镖拨打911求救。
6、Murray医生给杰克逊做心肺复苏的方法不对,没有在硬的地上做,而是在软的床上做,用一只手而不是两只手在做心脏按压。
7、Murray医生在急救过程中一直没有告诉911的大夫,他给杰克逊用过Propofol。
辩方认为,杰克逊复出演出压力非常大,Murray医生是在他反复强调演出必须成功,他必须睡觉,而且反复恳求,而且即使Murray医生不给他开药他也会用Propofol的情况下才给杰克逊使用了Propofol,Murray医生在杰克逊去世前三天的6月22号23号只用了一半剂量的Propofol,6月24日没给他用药,6月25日也就是杰克逊去世的那天,Murray医生坚持了10个小时没有给杰克逊用Propofol,是在杰克逊的一再恳求下才再次使用,而杰克逊在Murray医生不在场的情况下,自己口服了超剂量的Propofol,并服用了其他镇静剂,这些药在杰克逊的身体里发生了一场风暴样的反应,这个反应是那么地快,Murray医生发现时根本来不及抢救。Murray医生实际上是在帮助杰克逊摆脱对Propofol的依赖,在这一过程中,杰克逊由于自己的行为导致了自己的死亡,而且,杰克逊在Murray医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一直在另一医生处使用杜冷丁,这与杰克逊的死亡也有一定的关系。
控方传唤的证人在庭审中证实了Murray医生没有立即拨打911急救电话,证实了Murray医生急救的手法不正确,急诊医生也证实了Murray医生隐瞒杰克逊用药史的事实。控方律师还请911急诊的医生介绍了她成为一个急诊科医生的成长背景:4年自然科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然后考取医学院,读4年,再实习,再经过急诊培训,本科毕业后再经过10年的学习、实习和培训才受聘成为911的急诊医师。控方律师要向陪审团说明,虽然杰克逊的私人医生也是医生,但在急诊专业方面他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他并不专业。
辩方的律师虽然陈述时说Murray医生是在帮助杰克逊摆脱对Propofol的依赖,杰克逊自己口服了超剂量的Propofol,但在我看到的庭审部分没见他出示过相关证据,可能是没轮到吧,我想这么大的律师是不会将自己的辩护建立在纯粹推理和想象的基础上的。我看到的部分都是控分的证人在做证,我只看到辩方为了向陪审团说明Propofol作用如何之快,根本来不及抢救,特地在医院录了一段麻醉时Propofol让患者停止呼吸的录像,从用药到停止呼吸只要10秒钟。
不过,控方两个证人在抢救杰克逊过程中的一些证词互相矛盾,被辩方律师抓住,另外,控方找的一个证人,是Murray医生以前的一个病人,在Murray医生接手杰克逊的医生后不再为该患者服务,控方律师想证实Murray医生遗弃患者是有先例的。那个患者也确实说了有被抛弃的感觉,但他同时告诉陪审团,就在杰克逊去世前的几个月他心脏病突发,Murray医生救了他的命,不仅给他放了几个支架,还花不少时间让他改变生活方式,远离压力等等,即使在Murray医生担任杰克逊的私人医生后,他还可以电话联系Murray医生和他的医疗团队,他们继续给他一些治疗和生活上的建议。这个控方证人的证词最后好象对辩方更有利。
控方还有一个证人,就是那个急诊科的大夫(Dr
Cooper),她虽然证实了Murray医生隐瞒杰克逊使用Propofol的事实,但她同时强调,即使Murray大夫告诉了她,她的抢救措施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也看不到任何救活杰克逊的希望。Cooper医生甚至说在现场她已经要宣布杰克逊的死亡了,是在杰克逊私人医生的强烈要求下,才继续抢救,并把杰克逊用救护车送到医院,其实在她看来早就没有希望了。
关于打911的问题,辩方律师说,Murray医生向杰克逊的厨师呼救,让她告诉杰克逊的保镖打911,但他的厨师把杰克逊的孩子领过去就接着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厨师说自己做了Murray医生吩咐做的事情,但辩方律师说,一个医生紧急呼救,怎么可能让你就带一个10几岁的孩子去,你觉得一个10几岁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能帮一个医生吗?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各执己见。
纵观到目前为止的庭审,我觉得作为医生要吸取的教训有:
1、无论如何,要坚持程序正确。法律规定允许你用的药你用,不允许你用的药你不用,该签字的就得签字,因为患者有知情同意权。不管怎么说,如果Murray医生真的没有按要求在使用Propofol之前让杰克逊签字的话,他还是有责任的,控方可以说杰克逊根本不知道这种药的危害。另外,紧急情况下打急救电话,不管能不能救活都是必须的,也许你早打也不管用,但你也必须马上打,如果证实Murray医生没有及时打急救电话的话,他也是难脱干系的。至于急救过程中的一些程序和手法,那更要遵守了,不管最后能否管用。
2、坚持医学原则,不能迁就病人。该拒绝的拒绝。我怀疑杰克逊的医生有可能不愿失去这份合同,一味满足杰克逊要求睡好觉的要求,因为按这份合同杰克逊每月付给他的医生15万美元,应该算是一份不错的合同,另外杰克逊绝不是那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人,从他使用杜冷丁就可以知道,而且我相信演艺圈的人没几个能很好控制自己的。所以,总也睡不好觉的情况下,他不可能不给Murray医生提一些要求,甚至是过分的要求。我觉得即使是杰克逊的恳求,Murray医生也不能违反医学原则,开具超量的Propofol(如果是他开了的话啊),因为患者没有医学知识,而你作为医生你有医学知识,你必须把好关。
3、不要在国内从医,不要让你的子女,亲戚朋友在国内从医。医生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职业,国内医生劳动的强度比国外医生大多了,责任和风险也很大,但收入少得可怜,在社会上也没有地位。但反观国外的医生,就象杰克逊的私人医生,那么二的一个医生,一个能用一只手做心脏复苏的医生,给杰克逊做私人医生一个月的收入是15万美元,而普通美国人一年的收入未必能到5万美元,而且,据签合同的律师作证,刚开始谈合同时,这个医生的要价是年薪500万美元。我一个同学在美国跟一个著名的神经外科医生学习,他跟我说那个教授年薪一千多万美元的时候我还不信,看看这么二的医生都敢开口年薪500万美元的话,一个著名的神经外科医生年薪一千多万美元应该不算什么了。所以,如果您,或者您的孩子,您的亲戚朋友对医学很感兴趣,一定要学医的话,到美国去学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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