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经理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中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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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经理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中坚作用
一、在公司治理中,经理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经理是法定、必备且常设的经营管理机关。《公司法》第11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可知,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职务,其职责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拥有相应的权力。
2、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3、经理是公司的高级职员。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而非选举产生的,是公司的高级职员。经理作为职员与一般职员不同,除了此身份外,还具有基于授权而取得的职务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115条规定,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但监事不得兼任经理。可见,经理资格有一定的要求。
二、在公司治理中,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经理层在公司经营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经理层可以对公司的经营、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并且对公司兴衰起关键性的作用。其次,公司的经理层在公司治理中如果是消极的工作状态,则会对公司产生消极的影响,而积极的经理层能对公司员工起到激励的作用,很好地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所以,公司能否发展,较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层能否发挥其作用,积极引导公司的发展,从而达到公司聘请经理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