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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了孩子后成功逃逸了

(2009-07-16 13:50:11)
标签:

电动自行车

肇事

逃逸

管理规定

安全

保障

隐患

                                              文:竹君

 

电动车撞了孩子后成功逃逸了

(图片来源:《中南警事》网站,用于本图只为加强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几天前晚9点左右,晚上出去散步和纳凉的人们慢慢往家赶,我也是。家附近大十字路口斑马线与绿化带隔离点处,就在我抱着儿子离开斑马线走到另一边的行人道时,就在我的身后,发生了一起车祸,车祸地点离我站的位置15米左右。

 

    那声沉闷的“嘣”的声音响起时,第一反应是机动车撞飞人的感觉,声音从耳后边传过来。转身的那一瞬间,两位奶奶还在斑马线止点处,她们带着三个孩子,在听到那一声的时候,两位奶奶的笑容马上僵住了。其中一位奶奶带的孩子,就是刚才被撞的孩子在地上滚了两滚后撞停在绿化带边上,孩子的哭声撕心裂肺般响起,我想见证这一车祸现象的人在那一刻蒙了,脑子一下子短路了。

 

    我不由得抱紧粮雨,腿也动不了,眼前只出现奶奶抱起孩子到处摸和检查、孩子用手不时地摸自己的后脑壳的影像。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大,只听得坐花坛边纳凉的几个中年人说“太缺德了,这人,跑了。”这才清醒地想要寻找刚才肇事的车子,在出事点对面的马路上,一辆薄荷青的士一路狂奔,我努力地想看清车牌号,路灯的光并不亮,车子也很远,什么都看不见。我正在气愤着,我是背对着,这些人可都是正脸看,连车牌都没有看清啊。

 

    孩子奶奶的哭叫声比孩子的声音还大,大家一时慌了手脚,马上有几个人过去帮忙,叫的士上医院,我抱着孩子也帮不了太多的忙,看着他们匆匆上了医院才回家,心一直还在跳,只在心里祈导孩子没有事,据我肉眼观察,孩子没有出血,希望问题不太大,还在心里恨刚才的那辆的士。

 

    回家后跟婆婆提起这件车祸和没有看清车牌的事情,婆婆说的事实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撞倒孩子的根本不是我看到的那辆的士,当时她在另一边花坛里的草地上,眼睁睁看见狂奔着的一辆电动车从非机动车道里穿出来撞上孩子后穿过十字路口消失在另一边的大路上,夜幕掩盖了一切。就那一会儿的功夫,路灯也不太亮的晚上,众目睽睽下,撞了孩子的无牌电动车就这样成功的逃逸了。在我四处张望寻找肇事车子的时候,那辆电动车早跑没影了,速度真是快,比机动车更要快。

 

    无良电动车驾驶者,你就这样弃孩子于不顾,自顾自地跑了,你的心里能安吗?

    我和PP两人一直不停地说着那无良肇事者还有对孩子的担心,最后我们一致地想到以后更要注意安全,这个十字路口基本是我们出去必经路段,但这个路口的实在太复杂,安全隐患太多了:

    1、行人绿灯时间太短,这是我们的一致意见。道路很宽,正常的成年人在行人绿灯时间刚好通过(下次一定要统计一下这个时间如果太短,打电话反映看能不能解决),而老人或抱孩子过的人必须加快脚步,否则走到一大半的时候就变红灯。很多上学的孩子(四面的马路有一条路上有一所小学)都是跑着过马路。

    2、此处没有交警执勤岗(有学校的位置应该设置啊,我觉得。),前段时间有交通协管员,最近也没有见了。

    3、此处没有电子眼,有少数车辆在行人或者车辆较少的情况下闯红灯,无疑给原本就复杂的交通更加了不安全因素。

    4、此路段附近全是小区、商家、还有一个老村子,人员非常复杂,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不在少数。

    5、宽敞马路和行人道中间的非机动车道无疑是另一个大的不安全因素,就是今天要提的,来自于电动自行车的危险。

 

    感觉最近几年,武汉市的电动自行车如雨后春笋般发展了起来,电动自行车无处不在,经常看到一家三口骑这种车子在行人和车流里穿行,险像环生,不免为车上的人和车流里的其他人感到担忧。昨天跟一的士司机说起这场事故,他最有体会,他说“现在交通事故里有一部分都是由电动车引起,但是电动车目标小、数量多,不好管理,撞了人后跑了,如果没办牌照,跑小巷里追都追不上。”我心里气愤着咧,这撞人了还真白撞了,那交管部门也不管吗?“管啊,最近要求都去办牌照,可人家不愿意办,这多,不可能天天盯着。”原来问题出这儿。

 

    回家上网百度了一下“武汉市对电动自行车的最新管理规定”,有很多的新闻都是旧闻,很多都是在谈,正在讨论有关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很显然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早就意识到电动自行车给人们的安全带来的隐患,都几年过去了,还没有一个好的办法。可能是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而我没有查到,但我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提几点意见:

    1、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该有一个部门来管理,而且要上牌照,进入档案。这样无疑给广大的电动车持有者一个警钟,提醒他们更要遵守相关规则,也时也方便处理交通事故,这样可以做得有责可以容易的追究到车主。

    2、建议电动车上牌照在手续上简化,费用方面更优惠,这样有利于更多的人愿意接受管理。比如办证部门和售卖部门加强合作,方便上牌管理。

    3、目前户外和其他媒体上也有很多的关于交通安全的公告,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是不是可以更多一些,是否可以和社区联合,做相关的宣传。

    4、加强社会监管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对于不按照规定上牌照的,设立举报有奖举措。

 

    写到这里,查到这条信息:

    湖北省电动车管理规定年内出台——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北省部分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适用警告教育放行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发布会上,交警总队长马国宪表示,武汉市约有电动车50万辆,不少电动车个头大、速度快,与摩托车无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经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目前,交警总队已经制定出电动车管理的相关细则,并提交给上级部门,正在等待审核。他透露,在规定范围内的电动车会采取上牌管理,如果是超标电动车则不能上路,年内相关管理规定将出台。

    希望这个消息提到的相关问题能早日解决,少一点安全隐患,多一份安全保障。

    这几天过去了,我没有再看到那个孩子,应该伤得不轻,可能还在住院吧,希望他早日康复。

    同时我还想呼吁一下广大的家长们,请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交通越来越发达、道路越来越通畅,危险越来越多,请你一定要睁大眼,减少孩子受危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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