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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云会之死,“政府也在投民所好”

(2011-01-06 10:43:46)
标签:

钱云

乐清

年以下有期徒刑

天道昭彰

杂谈

温州乐清警察撞死村民一案的最新进展是“该交通事故中,犯罪嫌疑人费良玉负事故主要责任,死者钱云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看起来,天道昭彰,恶人已被惩戒,然而,大家有所不知,这件事已经定性为“交通事故”,根据我国现有刑罚,这位警察同志最重刑罚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只是从该案来看,这位肇事警察没有逃走、没有撞死多人等等来看,如果没有公众干预、舆论监督,顶多判处中档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这个案件的结果很过能高于这个处罚,这在国情预料之内。其实,从公众对案件影响的本身来看,公众至多影响量刑,却不足以影响刑罚定位,说明我们的民智一方面提高了,另一方面政府配合了民众的情绪,换句话说,政府也在投民所好。好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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