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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概论】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

(2019-02-15 23:56:55)
标签:

文学理论

文学概论

文学

审美

汉语言文学

分类: 汉语言文学
一、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马克思在《政治经学批判·序言》中,在强调了“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人们的意识”后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生产关系便有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变革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形态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
在这段话中,强调了“物质”世界的变革,必然要引起精神世界也随之发生变革 。在马克思看来,思想精神世界中的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哲学的、艺术的变革,都是“意识形态”的变革。
(一)文学源于社会生活
人民生活中存在着文学艺术原料的矿藏,这是自然形态的东西,是粗糙的东西,但也是最生动、最丰富、最基本的东西。在这一点上说,它们使一切文学艺术相形见绌,它们使一切文学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对此,我们应当有这样的认识:
第一,之所以说社会生活是文学艺术的唯一源泉,这是因为文学作品中的一切因素都来自社会生活,文学题材、主题、情境、人物、情节、结构、语言和技巧等都来自生活或生活赐予、暗示或启发,写实的与虚构的、曲折的与直线的、离奇的与平淡的,抒情的与非抒情的、崇高的与渺小的,悲的与喜的、幽默的与滑稽的、模糊的与鲜明的、豪放的与婉约的、严谨的的与松散的……都来自社会生活的赐予、暗示和启发。
第二,我们所面对的社会生活,不是单纯的自然物,而是社会物,这里包含了时代、民族、社会形态、阶级、集团以及法律、宗教、道德、伦理、政治、文化传统等复杂的关系。这样,文学之反映不可能仅仅是对于单纯自然物的反映,而往往是一种带有意识形态的反映。
(二)文学改造社会生活
文学创作者的主观精神世界起着巨大作用。我们绝不可把文学对生活的反映视为机械的复制和刻板的摹写,必须承认作家主观世界对生活的能动改造。辩证唯物主义和机械唯物主义的根本分歧就在于承不承认文学对生活的加工和改造。
在文学创作中,作家的“心”与外在的“物”是互动的。六朝时期的刘勰说:“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即随物以婉转;属采附之声,亦与心而徘徊。”这意思是,诗人对外物的感受,所引起的联想与类比是无穷无尽的;流连玩赏于万众景象之中,吟味体察于各种看到和听到的事物之间。描写事物的精神和外貌,要随着景物曲折旋回,运用辞藻和音调则要练习自己的心情反复斟酌。刘勰在这里提出的“心物交融说”,对于作家如何感受和描写生活,有重要的意义。
19世纪德国古典作家歌德对文学与生活的关系辩证理解,他说:“艺术家对于自然有着双重的关系:他即是自然的主宰,又是自然的奴隶。他是自然的奴隶,因为他必须用人世间的材料来进行工作,才能使人理解;同时他又是自然的主宰,因为他使这种人世间的材料服从他的较高意旨,并且为这较高的意旨服务。艺术要通过一种完整体向世界说话。但这完整体不是他在自然中所能找到的,而是他自己心智的果实,或者说,是一种丰产的神圣的精神灌注生气的结果。”
在歌德的论述中,批判了当时德国流行的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一种是单纯地“追求理性”而不顾现实的倾向,一种是所谓“妙肖自然”而不顾主体的倾向,清楚地表明作家反映生活又以主观锻炼生活的辩证态度,即作家对现实的反映,是一种融合着自己生命的感物、能动的、创造性地反映。
关于作家反映生活具有能动性的观点,还得到现代心理学的有力支持。从心理学的观点看,人对现实的认识、反映和把握总是主客观的统一:一方面它是客观的,因为反映是由人这个主体来进行的,总是受他所累积的全部个人经验和全部个性心理特征制约的。实际上,人们对把握对象时就是创造那个对象,已不完全是对客观对象本身,它已是经过心理过滤的对象。按近代完形心理学派的观点,经验世界与动物世界是不一样的。物理世界被称为“物理镜”,它是事物的纯然的客观存在。经验世界称为“心理场”,它是事物在人的心目中的存在。“物理镜”与“心理场”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同一对象,作为“物理镜”,是一种纯客观的恒定的存在,它一般是可以计量的。
我们所说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就是说社会生活本来就是充满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经过作家的艺术改造,渗透进作家的带有价值取向的评判,这样就不能不变为一种意识形态。但特别要指出的是,关于文学的意识形态性,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其意识形态的强弱、隐现,都可能是千变万化的,要作出具体的历史分析,绝不可一概而论。
二、文学事故人的一种审美活动
(一)审美的含义及其实现的条件
审美是心理处于活跃状态的主体,在一定的中介作用条件下,对于客体的美的观照、感物、判断。换而言之,审美是对事物的情感评价,是实现创造的过程。
1.主体心理层
审美的“审”即观照-感物-判断,是作为主体的人的信息的接受、储存与加工。即以主体的心理器官去审察、感物、领悟、判断周围显示的事物或文学所呈现的事物。
2.客观层 
审美的“美”是指现实事物或文艺作品中所呈现的事物,这是“审”的对象。对象很复杂,不但有美,而且有丑、还有崇高、卑下、悲、喜,等等。因此。审美包括审美,也包括“审丑”、“审崇高”、“审卑下”、“审悲”、“审喜”这些可以统称为“审美”。客体的“美”是信息源,是审美对象。
3.中介层
(1)特定的心理时空和心境
审美作为一种活动必须有特定的心理时空的关系组合。在审美活动中,孤立的事物若与主体各方面的条件缺乏契合,那是无所谓美或不美的。
(2)历史文化的积累
审美活动的实现还必须依赖于主体的历史文化知识条件。因为审美活动不但是瞬间的存在,它的每一次实现都必然渗透人类的民族的文化历史传统,或者说历史文化传统又渗透、积淀到每一次审美活动中。人们总是感觉到审美活动让我们想起似曾相识的东西。所谓“所见出于所知”,人们审美活动往往是审美者历史文化“前见”的投射。因为美往往是历史文化凝结而成的。
(二)文学审美活动的特点
1.文学审美活动具有广阔的包容性
文学的这一特点充分地反映在文学审美活动上面。审美活动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审美可以融化生活的一切内容,所以文学的审美最为辽阔丰富。文学的审美对象中有美、也有丑、有悲、有喜、有崇高、有卑下。就是说在文学的审美活动中,人们可以以自己的情感或拥抱或排斥或喜爱或憎恨一切,生活里的一切都可以当做审美参照对象。文学审美活动所具有的包容性,是别的艺术不可能达到的。
2.文学审美活动具有思想的深刻性
作为语言的文学比其他艺术更能蕴含深刻的思想性,突出地表现在语言最为凝练的诗里。诗最能表达“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境界,最具有哲学的深度。
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
(一)审美意识形态的生成和理论概括
在人类历史刚刚开篇的时候,当时的人类意识是混沌一片的,只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人类劳动分工的形成,人类的审美意识才从混沌一片的意识中剥离出来,开始有了相对独立的审美意识。人类审美意识的产生,才使人在劳动中能够“按照美的规律塑造”。但是,随着人类的社会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奴隶社会的阶级对立,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发展起来,政治的、哲学的、道德的、伦理的、法律的等意识也发展起来,并与审美意识发生联系,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种族的、阶级的、低于的、政治的价值取向,不能不渗透进审美意识之中,于是审美意识的相对独立性被拆解,或者说审美意识具有了价值倾向意识,这就形成审美意识形态。
(二)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内含
1.从性质上看,有集团倾向又有人类共同性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确表现出集团的、群体的倾向。这里所说的集团、群体,包括了阶级但又不只是阶级。例如、工人、农民、商人、官吏、知识分子等,都是社会的不同集团与群体。不同集团、群体的作家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这样他们必然会把各自意识渗透到文学的审美描写中,从而表现出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和思想感情的倾向。
2.从主体特征看,是认识又是感情
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无疑包含了对社会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文学有认识的因素。认识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文学中的认识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结合,更多的情况下是理性认识渗透到感性认识中。完全没有认识因素的作品是极少的。即使那些自称是“反理性”的作品,也包含了对现实的认识,只是其认识可能是虚构的、谬误的而已。
3.从目的的功能看,是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又一表现,就是它不以功利为目的,但又有功利性。文学是审美的,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游戏、就是娱乐、就是消闲,似乎没有什么实用目的,仔细一想,它似乎又有功利性,而且有深刻的社会功利性。
文学审美意识形态上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性的,并不是说就绝对无功利性了。无论是作家的创造还是读者的欣赏,在无功利的背后都潜伏着功利性。在间接上看,创作是为人生的、为社会的,就是所谓的“无功利”实际上也是对人生、对社会一种态度、更不必说文学创作往往有很强的现实性的一面,或批判社会、或揭示人生的意义,或表达人民的愿望,或展望人类的理想等,其功利性就很明显的。就是那些社会性比较淡的作品,也能陶冶人的性情,“陶冶性情”也是一种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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