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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骏马,就没有秦始皇!

(2014-11-17 16: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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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彼德讲马

香港赛马

马术

分类: 文摘

 《世本 作篇》云:“相土作乘马”。宋衷注:“相土,契孙也。”四马驾车起于相土,故曰作。以其作乘马之法。⑴ 相土曾经佐夏,而功在于商。《诗》曰:“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商之始年为公元前16世纪,距今已3600年了。可见,马与人类的密切关系,从此已经开始。而早先时期的秦人与马亦有着浓厚的历史渊源关系。可以这样说,秦人的兴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马,秦人立国依靠的也是马,秦国的统一更是离不开马。在秦人的历史发展中,作为基本的动力使役,马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秦人养马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秦的祖先大费“为帝舜调训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益,舜赐姓嬴氏。”⑵ 费昌亦曾“去夏归商,为汤御”,在今天山西运城县安邑附近打败了夏桀。以后的孟戏和中衍,也因为善御的缘故,被征为帝太戊的车御。商代四百多年间,尤其是太戊以后,有所谓“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后,遂世有功,以佐殷国,故嬴姓多显,遂为诸侯”。⑶周代,秦人善御的传统更加发扬广大。造父曾为周缪王驾车周游天下,途中“长驱归周”、“一日千里”平定了徐偃王叛乱。其六世孙非子“居犬丘(今甘肃天水附近),好马及畜,善养息之”,于是周孝王“使主马于  渭之间,马大蕃息……孝王曰:‘昔柏益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 ⑷可见,嬴氏秦姓的得来,也无不与其善养马有关。后来,周平王东迁时,秦襄公曾赠大批良马相助,作为护送迁都的动力,由此立了大功,获得赠地封爵的赏赐。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蛮族、犬戎所杀,周王朝放弃了岐以西的领地,于是,襄公作为诸侯正式独立,进而疆土不断扩大,国力也逐渐强大起来,并逐步形成了一套车马礼乐制度:“秦仲始大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也。”(《毛诗正义》)
由于马的繁衍壮大,秦人的御术得以如此超群。不仅如此,还造就出了象伯乐和九方皋这样著名的相马大师。他们的《相马经》早已为世人所传诵,成为民族文化的宝贵遗产。秦始皇陵东侧的兵马俑陪葬坑中出土的陶马及陵西发现的陶马、铜马造型,形象而真实地再现了《相马经》中关于良马的精辟论述:“马头为王欲得方,目为丞相欲得明,脊为将军欲得强,胸为城郭欲得张,四下为令欲得长。”无论是秦兵马俑坑中的陶马还是秦陵铜车马中的铜马,个个耳若削竹,目似悬铃;鼻广口阔,头方肚圆;脊干平整,肌肉厚实;前腿如柱,后腿若弓;鬃毛齐整,纹丝不乱。就连马口中的牙齿均塑出六颗,表明正处在精力充沛的青壮时期。由此而想,地处西北边陲的秦人,凭借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形成了固有的养马习惯,并在积累丰富的饲养经验的同时掌握了马的各种习性及各部位的组成原理。一方面,大批良马的养成为秦国的进一步发展强大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娴熟的养马技术又为艺术家们塑造艺术作品提供了绝好的素材。这便成为秦陵周围出土的众多陶马、铜马造型无不达到惟妙惟肖、入木三分的真实效果的重要原因。
由于马具有超人的力量和速度,所以当时不论在征战、交通,还是生产、商贸等各个方面,马都形成了最主要的动力。在战国七雄中,正是秦国具备了马这一充裕的动力,才有了战胜他国得天独厚的条件。据史载,当时魏国拥有“骑五千匹”,燕国拥有“骑六千匹”,而此时的强秦已是“车千乘,骑万匹”⑸了。人们常说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将骑兵的出现归之于赵,其实,秦穆公时,已有“畴骑五千”,较赵武灵王早了三百多年。公元前260年的秦赵长平之战,“秦奇兵二万五千人绝赵军后,又一军五千骑绝赵壁间,赵军分而为二,粮道绝”。⑹致使四十万赵军无一生还。这次战役的胜利,坐骑立下了汗马功劳。秦俑二号坑中车、步、骑联合编制的军阵,充分说明了马(无论拉车的战马还是坐骑用的乘马)在古代战争中机动灵活、随机应变的特点,也体现出秦人御马技术的高度熟练程度。难怪汉初有“汉王择军中可为车骑将者,皆推故秦骑士重泉人李必、骆甲习骑兵,今为校尉,可为骑将”。⑺
当然,养马爱马又无不体现在秦人的各类活动中。唐贞观年间(627――649),在陕西凤翔出土的石鼓文,是反映秦和马及车的密切关系的重要文字资料。石鼓文以叙事诗的形式,热情歌颂了车马坚固美好以及君臣巡狩游猎的情形,是一组君臣驾轻车,御骏马,耀武扬威,踌躇满志的巡狩赞歌。内容中显现出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秦人与马车总有着不解之缘,甚而至于,马车充当了其中的主线。《诗?秦风》中“有车粼粼,有马白颠”、“骐骝是中,  骊是骖”、“驷铁孔阜,六辔在手……游于北园,四马既闲,  车鸾镳,载猃歇骄。”等诗句描写的正是对这些良马的赞歌。白顶门的战马,黄马黑啄的  马,赤身黑鬣的骝马,都是身经百战,与秦征服者共建了勋劳的有功之马。如今,这些“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杜甫《房兵曹胡马》)的良马形象,又在秦始皇陵周围衔辔执镳,跃跃待发。
说起秦人爱马,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史记?秦本纪》载,穆公有名马迷子,在歧山脚下,被野人三百捕获而食,随行官正要处罚野人,穆公劝阻:家畜之事,处罚不得,名马之肉,不饮美酒,食之对身体不利。于是赐予野人美酒。之后,穆公在与晋国作战陷入危机时,野人突袭晋军,逆转了战局,反败为胜。
秦简《法律答问》中讲到:诸侯国有来客,要用火熏其车的衡轭。这是因为,如不处置马身上的寄生虫,它们就会附在车的横轭和驾马皮带上,很可能传到秦国内地,所以要用火熏。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马在秦人心目中的地位是相当重要的,因而,马可能经常除蚤,身上已没有寄生虫搔扰。同时也体现出秦人对马的爱惜、养护程度之深。所以秦马一向负有盛名,崔豹《古今注》说,秦始皇就有七匹名马,分别是追风、白兔、蹑景、奔电、飞翮、铜爵、神凫。《战国策?韩策》记载,秦马“探前蹶后,蹄间二寻(一寻八尺)者,不可胜数也。”从秦始皇陵东侧马厩坑出土的二十八具马骨,以及秦俑坑出土的陶马形象看,马身长约2米,至甲  高1.33米,头部较重但无粗相,鼻骨隆突,颈厚稍短,  甲低,脊背宽博,胸部较广,四肢发育均好,属于力速兼备的挽马型,亦是乘骑的良马。这种马与我国西北地区的河曲马相似,当为河曲马。⑻而这里正是秦人早先的发源地,说明秦人养马无论是产地还是马的种类都形成体系,自成一家。


从秦的立国及后来的统一战争来看,马都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因而,秦王朝建立以后,在全国建立起了一整套马政机构并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政策,中央九卿之一的太仆是主管马政的最高官吏,其下设丞二人为副手,京师咸阳附近有若干官马机构,如大厩、左厩、中厩、宫厩等。在西北游牧区设“六牧师令”,每牧师令领有若干牧场。另外还有各地郡县管理饲养军马的“苑”。⑼除了官方养马之外,秦王朝还鼓励私人养马,如乌氏倮就养了大量的马牛,多到要以山谷来计算的程度,秦始皇曾赐给他封邑。难怪张良劝刘邦定都关中,“关中北有胡苑之利”。⑽
秦简《秦律杂抄》中明确规定了对伤害马的行为所做的惩罚:“伤乘舆马, (决)革一寸,赀一盾;二寸,赀二盾;过二寸,赀一甲。课     ,卒岁六匹以下到一匹,赀一盾。志(特)马舍乘车马后,毋敢炊  ,犯令,赀一盾。已驰马不去车,赀一盾。”古代赶车是用竹策尖部刺马(而非鞭子),若技术不熟练,把驾车马的皮肤划伤一寸,要罚一盾,二寸罚二盾,二寸以上,则要罚一甲。满一年所训练的     骏马数不够六匹,都要罚一盾。可见,秦时对赶车御手技术要求很高,既要日行千里,又不能打伤马,而且训练马要有一定的数量任务。甚至驾过车的马不及时卸套也要罚一盾。每年还要对所乘之马进行优劣评比,专设考核法律,“  吏乘马笃, (  )及不会
期,赀各一盾。马劳课殿,赀厩啬夫一甲,令、丞、佐、史各一盾。马劳课殿,赀皂啬夫一盾。”⑾秦简《厩苑律》也有一套奖罚制度:马死了要及时汇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而使马腐败了,要按未腐败时的价格赔偿;而且,马都有标记,都登记在册,对马的饲养、驯教、服劳役的情况等也都有考核。秦简《效律》:“马牛误职(识)耳……赀官啬夫一盾”。⑿其中“识耳”即标记。古时牛马常用烙印之类作为标记,如《居延汉简甲编》2071:“牛一,黑牡,左斩首,三岁,久在右”⒀。“久在右”指标记在牛的右边。至唐宋时,烙印之制更为普遍。秦简《田律》:“乘马服牛禀,过二月弗禀、弗致者,皆止,勿禀致。禀大田而毋(无)恒籍者,以其致到日禀之,勿深致”⒁。说的是领取和送发驾车牛马的饲料问题,其中提到“恒籍”和“致”,“恒籍”是固定帐目,“致”是领取饲料的凭券⒂。驾车的牛马都有恒籍,那么,厩苑内的其他马也都应有恒籍。证明秦代已经具有了较完备的“马籍法”。对厩苑内的马牛都有一定的标记和固定的帐目,并有专管帐目的会计。对于马的饲养有两种方法:一是圈养法,一为放牧法。秦陵东侧上焦村马厩坑,在马头前边放有陶罐、陶盆,有的盆内盛有谷子和切碎的  草;陶俑面前放有陶灯、铁釜或铁镰、铁锸。说明饲养人员对马要日夜照料,并配置有切草、盛水饮马、盛放饲料的工具,显然是圈养法的表现形式。饲马的谷子和  草敛于民,秦简《田律》规定:“入顷刍   ,以其受田之数,无  (垦)不   ,顷入刍三石、   二石,刍自黄   (干叶)及  (乱草)束以上皆受之”。敛来的谷物、刍  要登记入仓。刍  都以万石为一积,在咸阳则二万石为一积,其入仓、出仓,增积的手续都有明确规定。⒃秦政府还为了保护养马业,对偷盗者也给予严格处治,“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  (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可(何)论?当完城旦”。⒄可以看出,秦政府对马匹使役的立法保护相当严明。
秦王朝这一套保护马的良好生长及饲养措施和民间重视养马业的传统习惯,无疑为秦国马质量的提高和数量的增多提供了保障,也更加大大地补充了秦国强有力的军事力量。


在秦国的祭祀活动中,马也体现着其独特的地位。《史记?封禅书》载,秦对上帝祭祀,在叫做“  ”的地方举行。襄公筑西  ,以  驹(黑鬃红马仔)、黄牛、羝羊各一为牲祭祀白帝(上帝)。秦始皇统一天下后,自华山以西的名山七,名川四,增加“  驹四”;陈宝则“春夏用  (赤马)、秋冬用  ”。同时,在雍城四  中,用“驹(仔马)四匹”以祭之,且均采取活埋的方式。而汉代虽沿袭了秦之祭祀形式,但武帝太初二年(前103年),雍的五  及名山大川的驹牲,均以“木偶马”代替,只限于天子巡幸亲祭场合用以生驹。终于在平帝元始(公元2年)年间,秦代以来的“  ”逐浙被废止,秦马牲祭的传统也至此宣告终结。这个事实更加说明了,秦是以马牲作为常祭的特点。
在古代社会中,祭祀是与战争同样重要的第一等大事。统治阶级为了夺取天下,其惯用的手法就是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来大造政治舆论,也就是他们宣扬的“天命论”,即认为“天”能致命于人,能决定人类的命运。天命论始于殷商时期,考古发掘出土的甲骨卜辞、彝器铭文等,都说明了当时统治阶级自称“受命于天”,或把自己的意志假托为上帝的命令,称之为“天命”,用来作为统治愚弄人民的合理依据。周代礼制中最高统治者就称为“天子”。在商周青铜器铭文中“受命于天”的辞句也比比皆是。如周原出土的西周青铜器何尊,其铭文中就有“王受大(天)令(命)”的语句,意思是周王受到上天授予的统治天下的大命。又如,宝鸡杨家沟出土的秦武公时期的秦公钟、
铭文中就有“我先祖受天命,赏宅受国……”等。秦人与周人长期杂居,不可能不受其“天命论”的影响,而自称“受命于天”,来完成统治天下的大命。正因如此,秦人频繁地在“  ” 或“陈宝”中以马为牲举行盛大的国祀大典。然而,以大量活马为牲祭祀,很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因秦人早期以养马擅长,与马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马成就了秦人的事业,秦人自然也就以最高的礼遇对待马,这恐怕是以马来祭天祀祖的真正含义所在吧。
总而言之,地处西北游牧区的秦人,其祖先以养马发迹,而当秦之世,又以“车千乘,骑万匹”的规模,横扫六合,一统天下。随后,在全国设立的一系列马政机构,为其社会、经济、政治、军事等的发展均起到了积极作用。正如汉代大将马援所言“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也。”⒅秦人与马结下了浓厚的历史情结,马也贯穿了秦社会的始终,为秦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马,秦人之骄傲也。


⑴《世本?八种》: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之《世本?作篇》,王谟辑本,汉南阳宋衷注。
⑵⑶⑷《史记?秦本纪》
⑸《史记?苏秦列传》
⑹《史记?白起列传》
⑺《史记?灌婴列传》
⑻袁仲一《论秦的厩苑制度――从秦陵马厩坑出的刻辞谈起》。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秦俑学研究》1996年8月
⑼张涛《试论骑兵的渊源、发展及其特点》。陕西人民出版社《秦俑秦文化研究》2000年2月
⑽《史记?留侯世家》
⑾《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文物出版社 1978年版
⑿⒀同⑾《效律》
⒁⒂同⑾《田律》
⒃同⑾《仓律》
⒄同⑾《法律答问》
⒅《后汉书?马援传》


作者:秦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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