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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請勿使用董繼芳的照片及董繼芳的名字連署或非法集資募款!》許多網友打電話給我,說有人用我的照片及藉用我的名字連署或非法集資募款,請這些網友1.立刻停止此連署活動。2.立刻拆除在貴網站有我的照片。3.立刻停止任何非法集資募款。三日內未停止連署將網址撤除,則依法訴訟。4.我是法律人,有關訴訟的費用,我自己個人自己負擔處理,不需要任何募款更不需要連署。如果網友想贊助訴訟,請大家將錢捐助給被告的所有警察人員及警眷家人。目前有葉毓蘭女士幫忙處理「警察訴訟律師團」事務,請大家臉書直接與她聯繫。再次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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