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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水浒传 |
一
《水浒传》是否为赞美“忠义”之作?对这一问题,明清两代的评论家们针锋相对,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
明代大声疾呼《水浒传》乃“忠义”之作的评论者,应首推著名思想家、异端思潮的代表李贽,他的《忠义水浒传序》可称得上是一篇全面肯定《水浒传》为忠义之作的宣言。[1]他首先指出,《水浒传》是一部“发愤之作”,“施、罗二公,身在元,心在宋;虽生元日,实愤宋事。是故愤二帝之北狩,则称大破辽以泄其愤;愤南渡之苟安,则称灭方腊以泄其愤。敢问泄愤者谁乎?则前日啸聚水浒之强人也,欲不谓之忠义不可也”。这就是说,《水浒传》的作者在梁山好汉身上寄托着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对南宋朝廷的极端不满,所以他们必定是忠义的化身。他接着分析了“水浒之众,何以一一皆忠义”的原因,按照他的理解,小德应当服从大德,小贤应当服从大贤。现在却是“以小贤役人,而以大贤役于人”,“其势必至驱天下大力大贤而尽纳之水浒矣”,“则谓水浒之众,皆大力大贤有忠有义之人可也”。他所说的小贤、小德,显然是指把持朝政的蔡京、高俅、童贯、杨戬等人,是他们把宋江等“大贤、大德”之人逼上了梁山。
李贽特别肯定宋江的“忠义”:“独宋公明者,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卒至于犯大难,成大功,服毒自缢,同死而不辞,则忠义之烈也!真足以服一百单八人者之心;故能结义梁山,为一百单八人之主。”宋江之所以接受招安是为了“报国”,即使最后被毒死,也成为视死如归、大忠大义的壮烈之举。可见李贽把“报国”作为忠义的最高准则,宋江等梁山好汉一心为国,所以他们自然而然成为忠义的化身。
李贽最后呼吁人们都要认真来读《水浒传》:“故有国者不可以不读,一读此传,则忠义不在水浒,而皆在于君侧矣。贤宰相不可以不读,一读此传,则忠义不在水浒,而皆在于朝廷矣。兵部掌军国之枢,督府专阃外之寄,是又不可以不读也,苟一日而读此传,则忠义不在水浒,而皆为干城心腹之选矣。否则,不在朝廷,不在君侧,不在干城心腹,乌乎在?在水浒。此传之所为发愤矣。”曲终奏雅,李贽终于说出了他的真实用意,即《水浒传》可从反面警惊上至帝王、下至将相,不要像道君皇帝那样昏庸,不要像蔡京、高俅那样迫害贤良,那么,朝廷上下就会都是忠义之人。反过来,就只能把忠义之人统统驱赶到水浒梁山,朝廷之上则成为奸佞小人的天下。
在李贽之前,论者曾称《水浒传》为“义勇”之作,或“礼义”之作,但很少有人称其为“忠义”之作。如南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上所载龚开的《宋江三十六赞》,龚开在序言中说:“余尝以江之所为,虽不得自齿,然其识性超卓,有过人者。立号既不僭侈,名称俨然,犹循轨辙,虽托之记载可也。古称柳盗跖为盗贼之圣,以其守一至于极处,能出类而拔萃。若江者,其殆庻几乎。”[2]龚开生活于南宋后期,他对宋江主要肯定了两点,一是“识性超卓,有过人者”,这是因为他受了《东都事略·侯蒙传》所称“其材必过人”的影响,故有此完全一致的评价。二是“立号既不僭侈,名称俨然,犹循轨辙”,意谓宋江等人的名号并未超出法度的范围。所以他要“即三十六人,人为一赞,而箴体在焉。盖其本拨矣,将使一归于正,义勇不相戾,此诗人忠厚之心也”。也就是说,宋江等三十六人既勇且义,而未言其忠。
明代略早于李贽的另一位著名学者郎瑛在其《七修类稿》卷二十五“辩证类·宋江原数”中,从别一角度认为梁山好汉为“礼义”之徒。他说:“史称宋江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莫抗,而侯蒙举讨方腊。周公谨载其名赞于《癸辛杂志》。罗贯中演为小说,有替天行道之言。今扬子、济宁之地,皆为立庙。据是,逆料当时非礼之礼,非义之义,江必有之,自亦异于他贼也。”[3]郎瑛认为宋江必有“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因而“异于他贼”。所谓“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即与正统的“礼”“义”有所不同的“礼”“义”,但这种“礼”“义”却很受当地民众的拥戴,所以在其活动过的地区“皆为立庙”。
当今许多论者一般都将李贽视为反对礼教的异端思潮的代表,但他却如此赞美《水浒传》的“忠义”,原因何在呢?实际上李贽并不笼统地反对礼,反而十分重视礼。他反对的是过于执泥古礼和只知外在的法律条文;“今之言政刑德礼者,似未得礼意,依旧说在政教上去了,安能使民格心从化?……是政与刑自是一套,俗吏之所为也,非导之以德者之事也。”[4]只有将外在的礼内化为主体要求,才能使天下从礼:“由中而出者,谓之礼。从外而入者,谓之非礼。从天降者,谓之礼;从人得者,谓之非礼。由不学不虑不思不勉不识不知而至者谓之礼,由耳目闻见心思测度前言往行,仿佛比拟而至者,谓之非礼。”[5]梁山众人就是一批“不学不虑不思不勉不识不知”却讲求忠义的好汉,所以,李贽对其称赞有加。
大概在李贽撰写这篇序言的同时,万历二十二年(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