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险边际的确定
(2009-08-13 12: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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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边际教育 |
分类: 财务与准备金 |
最近一直有朋友问到关于风险边际(risk margin)的确定问题,今天整理一下这个话题。
首先,什么是风险边际?风险边际是一个在保险精算界和金融投资界常用的一个名词,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定义。在保险精算上,风险边际一般被定义为代表着实际结果与最佳估计值相比的偏差风险的一个数值,象征了风险度量的大小。风险边际在偿2(Solvency II)里的具体环境中就是指最佳估计负债值以上的一个储备负债值。风险边际的目的是传达了一种关于未来现金流不确定性的指示信息,但是它不能用来为巨灾和大损失提供平滑的动机。
风险边际的确定方法在国际上通行的主要有两种方法,一个是澳洲流行的分位数方法,一个是欧盟推荐的资本成本法(CoC,Cost of Capital)。他们对风险边际的确定,强调的是提供量化的风险边际,像US GAAP下那种在假设中隐含不利进展偏差边际(PAD)来提供风险边际的做法,是不被认可的,因为这种在各种假设中隐含PAD从而隐含地提供风险边际的做法没有向人们展示真正的风险边际有多大。偿2中反对含糊的所谓“保守估计”,而是要求必须给出“最佳估计”并明示“风险边际”,当然,你可以认为,“最佳估价”加上“风险边际”就是以前常说的“保守估计”。
澳洲在使用分位数法确定风险边际时,最常用的是75%分位数,这个分位点也被东南亚的一些国家所采用,当然还有一些使用60%分位数和90%分位数,但是总的看来不如75%分位数流行。
欧盟对风险边际的计算法则,与澳洲理解不同。一般认为,分位数方法计算风险边际,并没有与市场一致(market consistent basis)基础相吻合。欧盟所一致强调的是,对风险的定价,应该与该风险在公开市场上的交易价格相一致。风险的价格应该是该风险在市场交易中的退出价格(Exit Value)或者称为卖出价。在对负债的最佳估计上应该考虑折现,只有考虑折现因素才能与市场一致基础相一致,在这一点上US GAAP与欧盟有所不同,US GAAP不允许折现的做法在某一点上类似于附加了一个隐含的风险边际,而这一点却正是欧盟所反对的。他们认为,采用资本成本法计算保险负债的风险边际是相对合理的,它可以直接与公开市场对资本汇报的要求属性相匹配。因此,在欧盟的QIS 4(量化影响研究文件第4号)中,仅仅提到了使用CoC方法计算风险边际,而没有提到澳洲和东南亚盛行的分位数方法。在对保险负债的风险边际的理解上,有人认为这是对保险负债转移的接受人(买方)的风险提供的必要补偿,这种理解是有一定道理的,与CoC方法的原理相一致。
当然,关于风险边际的话题,不仅仅是在负债评估领域,实际上它出现在保险/再保险定价领域要比负债评估领域早得多。在风险对价领域,有些保险人是采用分位数方法确定报价的风险边际,而有些保险人在报价时由于考虑了自身的资本成本,因此在实际的方法上很类似于资本成本法,还有一些保险人则是在综合两种方法后才最终对外提供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