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世界 一花一天堂
(2011-07-07 2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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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庐山共同体《华严经》威廉·布莱克杂谈 |
分类: 好文转载 |
作者:傅达林
“一粒沙里有一个世界/一朵花里有一个天堂/把无限放于你的掌上/永恒在一刹那收藏。”偶然间,我从博客上读到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威廉·布莱克(WilliamBlake)的这些佳句,感触颇深。
今年春节期间,与几位中学同窗会于庐山东林寺,茶语间隙漫步三笑亭前,咀嚼着“莲开僧舍,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的题记,也是意境悠然。可惜自己悟性不高,佛中深韵难以俱陈,想到以前听过齐豫唱经,也有“一花一净土,一土一如来,一念心清净,莲花处处开”的句子,顿觉心中一丝豁然。
无论是诗词还是禅语,以一微观细物生出千千世界,道出的都是作者的一种心境。一朵野花虽然渺小,但是对于蜂蝶来说却是一个天堂。寻常细微之物,换个角度却原来孕育着大千世界,无限常常藏于有限之中。佛经常传教世人:心若无物一花也是一世界,心若太满万物空如花草。参透这些,一贫如洗的你即便握住一粒沙子也能拥有整个世界。因而,只有懂得见微知著的人才能真正打开自己的世界,这或许就是《华严经》所讲“一真法界”的世俗道理。
当然,禅语“一树一菩提”是比喻,此等大彻大悟大智慧,非我等凡夫俗子所能参透;但现实中“一人一世界”却是真理,浩瀚宇宙中,我们宛若恒沙微尘,虽然渺小,却也自成一世界。这种微观理念,某种程度上不正契合了“具体法治”的路径么?
孟德斯鸠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形象地道出了现代民法精神的真谛。源流于罗马私法的现代民法,正是确立在“一人一世界”的微观理念上,注重公民个体自由与尊严的保障。它反对重物轻人,反对视精神如无物,反对将人抽象为没有差别的集体;它推崇权利平等,推崇自由与尊严,将一个个具体而鲜活的人视为最高的社会价值。这种立足于每个人的法权安排,本应是人类发明法律并构筑法治巢穴的原始初衷,是我们追求“具体法治”、“人本法治”的路径选择。
遗憾的是,随着共同体利益的上升,这种法治的初始愿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衰落。在所谓的公益面前,个人的自由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在集体荣誉中,个人的牺牲也变得正当而无需挂怀。自人类结为文明的共同体后,个体的差异就这样逐渐被纳入整体的价值衡量当中,为了文明的需要或是共同体的安全,我们一点点拱手交出曾经珍惜无比的自由权利。也许有人说,这是为了我们共同的最高利益。多数人的利益高于少数人并没有错,但多数人永远都是由每一个个体组成的,每一个个体益的受损就意味整体利益在受损,如果把整体高于个体极端化,我们既不懂得何为整体,也不明白个体为何要牺牲。各种功利主义、现实主义的考量遮掩了我们当初祈求法治的初衷,“一人一世界”变成了“亿人一世界”。
是我们迷失了么?
有一则流传甚广的寓言,也许能够带给我们启示。暴风雨后的一个早晨,许多卷上岸来的小鱼被困在浅水洼里,用不了多久就会干死,一个小男孩拼命地从水洼里捞起一条条小鱼,然后扔到大海。大人对小男孩说:
“孩子,这水洼里面有几千条小鱼,你救不过来的。”
“我知道。”小男孩头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为什么还在扔?谁在乎呢?”
“这条鱼在乎!”男孩一边回答,一边拾起一条鱼扔进大海,“这条在乎,这条在乎!还有这一条,这一条……”
寓言展现的是小男孩纯真执著向善的人性之美,这种美剔除了种种功利主义、现实主义的修饰,所以令人感动。而大人之所以“不在乎”,就是掺杂了后天诸多的杂念:救不过来,每天都有,我无法改变……
这又让我想起自己和女儿关于乞丐的一段对话:地下通道里,三岁的女儿迎来了第二个行乞者,我对她说,“刚才已经给过了,还有好多乞丐呢,我们不能总是给他们”。但女儿坚持说,“我就是想给他钱,因为他可怜”。或许在她涉世不深的眼睛里,每一个身衫褴褛的行乞者都像困在水洼里的小鱼,“很在乎”。而事后的我,分明从孩子的童真里读出了自己后天的心灵迟滞。
是的,一条鱼有自己的生命与世界,一个用共同体价值衡量哪怕略显卑贱的生命或权利,对其个人而言也意味着世界的全部。所以,在我们以法律为“丝”构筑自身的共同体“巢穴”时,请多留一份心:你随手摘掉一朵野花,看似无关紧要,但毁坏的很可能是蜂蝶的一座天堂。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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