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骂手"自带板凳前去骂人 "摆平"民间纠纷
(2009-11-26 1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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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亳州市谯城区纠纷警方石俊英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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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要]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骂人也有商机?在安徽亳州市便诞生了一个闻名遐迩的“老年骂人团”,年龄从40多岁至70多岁的无业人员,受邀介入各种民间纠纷当中,只要给钱,他们就帮人家“闹事”,竟然在3年内“摆平”20起纠纷,牟利近30万元。后因涉嫌寻衅滋事,他们一个个地进了班房。近日,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分别判刑1年6个月至3年不等。法律界人士表示,“职业骂手”是一种赤裸裸的流氓职业,应予严厉打击。
[时间地点]
[事件人物]
公司发起人:石俊英
公司成员:刘云芝、肖凤芹、李桂芝、闫福田、海全星
受害人:众多
雇佣者:开发建筑商侯春华;开发商给石俊英;
[事件焦点]
“骂人集团”年龄大,受害人上前劝架,即睡在地上说:“打人”,受害人敢气不敢言;
“骂人集团”年龄大,治安管理条例只适用于60岁以上的人;
受害人的息事宁人心理;
法律空白:一是对老年人;二是对雇佣者;
社会道德滑坡;
[事件始末]
“职业骂手”一骂成名
2006年3月的一天,亳州市谯城区城郊镇的白家与罗家因建房发生纠纷。因担心两败俱伤实在划不来,白家上下多次讨论未果,最后有人灵机一动献计:何不请来在当地方圆几公里内以嘴巴尖酸刻薄而闻名的石俊英,到罗家工地闹事骂街。
随后,白家托人带着重礼找到石俊英,央求其出山为白家出气,并许诺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骂人也有钱赚?”嗅到商机的石俊英一下子兴奋起来,立即揽下活,并运作起来,迅速找到附近“名嘴”肖凤芹等人商量。孰料,这些人在金钱的强烈刺激下一拍即合,当即决定“人多力量大组团行动”。
随后10多天里,这伙人每天如同上班一样,带着小板凳前往施工现场,然后手里拿着水杯,嘴里叼着烟,坐在凳子上对着罗家疯狂开骂。
罗家立即向当地警方报警,警方前往调解时,“骂人团”则采取缓兵之计或者游击战法,要么警察一来缄默停口,要么立即躲藏。尽管警方警告他们此举涉嫌扰乱社会秩序,但多次出警调解也没能成功。
受害方罗家认为,由于“骂人团”的人年龄都比较大,所以“骂人团”闹事时,罗家强忍羞辱与怒火一不敢还口,二不敢还手,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罗家最后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持续10多天漫无休止的侮辱折磨,找了个中间人进行调解后给了对方6000元钱,地界也让给白家一些,这事才算了结。
几名“骂手”大吃了被骂户一顿,也名正言顺地从白家得到不菲的好处。“职业骂手”牛刀小试收获不菲,尝到甜头的他们决定谋划好这份来之不易的全新“职业”。与此同时,“职业骂手”一骂成名,一些社会游手好闲之徒慕名加入,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骂人团”阵容不断壮大,在当地影响也越来越大。自2006年年底起,石俊英从一线退下来,要求大家每次“接活”后,“接活”的人都要向她及时认真汇报一下。东家给的报酬,一般都由石俊英统筹“公平”分配,她分钱有个不成文标准,一般谁骂得最狠最凶就分给谁多些。
唾沫星子淹没一所学校
亳州市谯城区境内原先有所知名民办寄宿制学校,办学规模一度达到15个班近千名学生,而且教学质量在同行中独树一帜。然而,2008年,该校不幸遭遇了一场飞来的唾沫星子风暴,硬是被一群老太婆连续辱骂多天后,被迫关门。
事情起因很简单,2008年4月,学校一位老师的儿子与保安发生冲突,接着,这名老师在与学校领导讨说法时也发生了不快。后来,这名老师为宣泄心中恶气,慕名找到石俊英、肖凤芹等人,请她们出面摆平此事。石俊英立即安排刘云芝、肖凤芹、李桂芝等六七人负责展开“业务”。
此事发生后一个多月,该校形象降至冰点,迫于多方压力而关闭。
随着一起起纠纷被“骂人团”帮“原告”摆平,“骂人团”渐渐“声名鹊起”,“出场费”也一路上涨。
“这钱也太好挣了!”石俊英告诫大伙,“一定要乘胜追击,百骂不挠,把产业做大做强!”此时,石俊英等在亳州当地已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人物”。至此,他们适时扩大了“经营范围”,不仅参与骂人,还发展到对他人的财产进行打砸,实现“动口又动手”的经营模式转变。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疯狂之后是毁灭。
多行不义必自毙
2008年7月,亳州警方接到闹市区一个洗浴中心老板报案称,石俊英等人以小孩被打为由,强行率众到谯城区该中心闹事,并将中心的玻璃门、柜台、电风扇等物用铁棍砸坏。警方在最初接警时,一般都按普通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处理。这次,“绝不能让这伙人再为所欲为”的警方按刑事案件对此立案,由“打黑队”展开侦查。
很快,“骂人团”的整体轮廓进入警方视线,“骂人团”由中老年组成,年龄最大的今年72岁,最小的39岁,共有13人,以石俊英为首,阎井兰和外号叫“老新娘子”的刘云芝两人为骨干成员,另外还有李桂芝等10人为一般松散型成员。他们中有母女入伙,也有夫妻“加盟”,而且成员最高只有初中文化,多数是文盲和小学文化。
2008年7月底,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果断出击,除阎井兰在逃外,其他成员悉数被抓获归案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经谯城区检察院批准,石俊英等8人由谯城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方还发现“骂人团”不少接活人有时会虚报雇主给的真实酬金数额,动辄贪污“公款”,这让办案人员很难查实“骂人团”在3年时间里究竟挣了多少不义之财。
2009年3月24日上午,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对石俊英、刘云芝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连续两天的公开庭审。4月24日,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石俊英、刘云芝有期徒刑3年,判处肖凤芹等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5月15日,来自一审法院的最新消息称,石俊英等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
亳州市谯城区三星学校是一所民办寄宿制学校。
2008年,在被一群老太婆连续辱骂多天后,学校最终被迫关门,结束了6年的办学历程。
据一位知情人介绍,三星学校原有15个班800多名学生,在当地民办学校中,规模算比较大的。2008年三四月,学校一位老师的儿子与保安发生冲突,接着,这名老师在与学校理论时也发生了纠纷。
后来,这名老师找到在当地以骂人出名的石俊英、肖凤芹等人,请她们出面摆平此事。石俊英很快安排刘云芝、肖凤芹、李桂芝等六七人负责“摆平”此事。到学校后,这伙人想抓住校长厮打,但没有成功。于是,她们就在学校门口高声谩骂。接下来几天,都到学校闹事、辱骂。
“有人还跑到教学楼里,一个教室接一个教室地挨个骂,学校根本无法正常上课。骂的话太难听了,还不重样,水平真‘高’,我们学都学不上来。
”这位知情人说道。
据参与辱骂的刘云芝讲,事后,那位老师给了她们2000元钱。
此事发生后一个多月,三星学校因学校形象受损等因素,被迫关闭。
一帮闲人,靠骂人而出名
石俊英等人在亳州当地很有名气,因为他们骂人很“成功”,让很多人挨骂后不得不向他们低头。
由于这伙人骂人的地方很散,警方在最初接警时,都按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处理。但在2008年7月23日这天,警方接到受害人徐道海的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石俊英等人在许多地方都骂过人,而且具有“职业性”。于是,警方将案件按刑事案件立案,由“打黑队”展开侦查。
警方经过调查,最终发现“骂人公司”共有13人,以石俊英为首,闫井兰(在逃)和外号叫“老新娘子”的刘云芝两人为骨干成员,另外还有李桂芝等10人为一般成员。他们之中,有母女,有夫妻。记者查看归案的6名“职业骂手”的个人资料时,注意到他们中年龄超过60岁的有4人,其中一人已72岁;6人之中,4人是文盲,1人是初中文化,1人是小学文化。
据介绍,平时有人请这伙人骂人时,他们都称此为“接活”。自2006年起,这伙人开始“接活”骂人。虽然石俊英不是每次都亲自上阵骂人,但每次“接活”后,“接活”的人都要向她汇报一下。得到的报酬,一般都由石俊英分配,分钱也没有固定标准,她一般按谁骂得狠就分给谁多些。
“‘骂人公司’里也有贪污现象。”此案公诉人苏啸飞告诉记者,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他们发现“接活”人有时会隐瞒雇用者给的真实报酬数字,私吞一部分钱,这让办案人员很难查实“骂人公司”在两年多时间里究竟挣了多少钱。
职业骂手,骂人好似上班
在采访期间,记者从石俊英等人接的20多件“活”中,筛选出几件一窥“职业骂手”的骂人“风采”。
①自带板凳前去骂人
2006年上半年,亳州市谯城区的白某与罗某因建房发生纠纷。为阻止对方施工,白某请石俊英、肖凤芹等人到罗家工地闹事,不让其施工。
在随后的十多天里,这伙人每天如同上班一样,带着小板凳前往施工现场,然后手里拿着水杯,嘴里叼着烟,坐在凳子上对着罗家便骂。当地警方前往调解,也没能成功。罗家最后实在忍受不了,给了对方6000元钱,地界也让给白家一些,这事才算了结。几名“骂手”也从白某处得到不菲的好处。
这是司法机关查明的“职业骂手”成功牟利第一案。从此之后,尝到甜头的他们开始了全新的“职业生涯”。
②帮开发商“镇场子”
2008年1月,亳州市谯城区一开发商开发房地产工程,但工地边上的小区业主认为建好后的新楼将影响他们的采光权,坚决不同意开工。
建筑商陈某、侯某为让工程顺利开工,通过马某搭桥,请到了石俊英、刘云芝等人。之后,这几名“骂手”到工地上大肆辱骂前来阻止施工的业主,并连续骂了多天。
在这次受雇骂人中,石俊英等人得到12万元的报酬。
③翻出20年前旧账骂
2008年四五月,东港集团准备建新办公楼,可就在挖地槽时,石俊英等人来到工地上骂。这伙人骂人的理由是,20年前,这块工地上原是一家黄板纸厂,当地某人的妹妹在黄板纸厂里当工人,有一天被电打死,当时厂方说没钱赔,等卖厂时再包赔,现在厂卖了也没通知死者家人。
石俊英等人骂了几天后,施工单位看实在没法开工了,只好给了他们1万元钱。
民间纠纷应当依法解决
此案公诉人、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苏啸飞说,这些人受事主雇用,为获取非法利益,随意辱骂他人,打砸他人财产,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情节恶劣,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新安律师团”成员郭爱律师认为,近年来,有不少类似事件发生,特别是农村地区更为突出。亳州“骂人公司”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给社会群众提了醒,“骂人也可能涉嫌犯罪”。邻里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亳州“骂人公司”为获取经济利益,以辱骂他人的方式帮他人解决纠纷,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这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打击。
当地一位法律界人士说,从此案可以看出,在民间纠纷中,一些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给了“骂人公司”生存的空间。“要杜绝这类‘骂人公司’的出现,最主要的还是加强基层司法调解工作,惟有放在法律的框架内,纠纷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来源: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曹海峰、张安浩、宫礼)
[声音一]
2008年初,谯城区一小区居民因开发商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要求开发商停止施工。开发商雇用石俊英等人到建筑工地辱骂阻拦施工的业主,并且连续辱骂多次,直到没有人敢出面阻拦施工后才离开。事后,开发商给石俊英等人感谢费12万元。此外,石俊英、刘云芝、李桂芝等被告人还受雇请托人先后插手邻里关系、租房合同、交通事故、买卖房屋、拆迁合同等纠纷,石俊英等人受他人邀请雇用,通过连续辱骂他人的手段,先后插手20起纠纷,辱骂时间较长的达10多天,累计收取感谢费28万余元。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骂人多数是随机的、以发泄心中怨气为目的的。但像这8个人这样,有组织、有预谋、有明确的目标和针对性、以非法手段去阻止别人维护自己的主张和权利为职业、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还真是不多见。说实话,虽然他们可能只是“动口不动手”,但他们绝对不是什么君子,而是地地道道的小人,他们的所作所为,从本质上说,这些人和B社会组织没什么大的区别,因为他们的行为,和其它暴力团伙一样,破坏了社会和谐,败坏了社会风气,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些人是丢尽了中国的传统美德,象这种老人怎么让别人尊重?
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是一个有若干不同的人组成的复杂群体。由于每个人的追求不同、素养不同、生活经历不同、得到或者失去的名利不同等原因,造成了很多个体之间会产生矛盾。从矛盾到冲突,从争吵到辱骂,从口舌之争到肢体冲突,从心理伤害到身体侵犯……这些都是很不理智的行为,但又是我们最最常见的处理方式。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为什么总是弱势群体挨骂?很多时候,“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成了不善骂战的人自愧弗如的感慨,“拳头大了是真理”成了孱弱无力的人自我安慰的无奈。我们的周围,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这里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我们都会惊呼世风不古,社会道德丧失殆尽了,弱势群体总是遭欺负?……近年来,虽然有很多人吃亏之后呼唤和谐社会和重铸社会道德,但效果不明显到几乎看不出来的地步,其难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社会道德缺失,社会风气败坏,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很难,原因何在?是我们自己想要索取的太多而愿意奉献的太少、还是讲究道德、追求和谐的人要付出的成本太高所以承受不了呢?我想应该是兼而有之的,但又不仅仅是这两个方面的。更重要的,是有很多害群之马,起到了非常坏的作用。就像这八个人那样,气势汹汹,张口就骂,什么样的人能和他们一样不要脸、做泼妇呢?什么样的人不得不退避三舍、忍气吞声呢?!
有理的人被他们骂得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甚至被气得住进了医院。旁观的人被骂的不敢吭声,不敢声援不敢主持正义,一个个只好明哲保身、生怕连累了自己……如果听凭这样的人逍遥法外,如果任由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我们的社会风气又如何改善呢?
[声音二]
一伙年龄从40多岁至70多岁的无业人员,受邀介入各种民间纠纷当中,利用辱骂等手段帮其中一方“摆平”纠纷,然后从中获利。法院查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这伙人获利近30万元。近日,这伙人被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分别判刑1年6个月至3年不等。法律界人士表示,“职业骂手”是一种赤裸裸的流氓职业,应予严厉打击。(人民网2009年5月10日讯)
职业车手、职业球员、职业写手……这些特殊的职业早已是大家所熟知的。但关于“职业骂手”,这倒是笔者第一次听说,况且这些40多岁至70多岁的“罪犯”还均为女性。她们究竟是如何来“摆平”纠纷的?究竟“骂”到一种什么样的程度而以至于被判刑?
据报道,2006年上半年,亳州市谯城区一户姓罗的人家与白某因建房发生纠纷,为阻止对方施工,白某就雇佣石俊英、肖凤芹等人到罗家工地闹事,不让其施工,并对罗某及其家人进行长达10多天的辱骂。后来罗家实在忍受不了,就通过中间人调解,给了对方6千元钱,地界也让给白家一些,这事才算了结。
2008年,亳州市谯城区三星学校在被一群老太婆连续辱骂多天后,学校最终被迫关门,结束了6年的办学历程。
2008年1月份,谯城区一开发商开发西湖苑项目,当时工地上材料已经到位,但工地边上的小区业主们认为建好的新楼将影响他们的采光权,坚持不同意开工,并向相关单位反映问题。而在相关单位未给出答复时,建筑商陈经植、侯春华为能让工程顺利开工,便通过马文堂搭桥,邀请到石俊英、刘云芝等人去看场子,一但有事,可以立即通知其他“骂手”来处理,以此保证他们工地能顺利开工。之后,这几名“骂手”到工地上大肆辱骂前来阻拦施工的业主,连续骂了多天,直到没有人阻拦施工后才离开。在这次受雇骂人中,石俊英等人得到了12万元报酬。
一帮闲人,靠骂人而出名,且因为骂人很“成功”,很多人挨骂后不得不向他们低头,继而成为了骂出了一种 “职业”、骂成了“公司”,这的确不能不能让人不胆战心惊,的确不得不再次让人伏案凝思。
反思这起案件,我们不得不问:究竟是谁给了“骂人公司”生存的空间?这究竟是社会的一种进步,还是社会的一种堕落?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老媳妇、老太婆们决不是纯粹的无事生非,说她们此举是一种赤裸裸的流氓行为也确实有些过于严重。但她们为何会以此为荣、乐而不疲呢?笔者以为,原因有三:
一是社会风气使然。骂人、骂街是一种道德的沦陷,是对人格的侮辱,这是有背人伦也不符合市民规范的,我想这些老媳妇、老太婆们不是不懂,而是当前社会上不将道德、不讲法制的龌龊之事实在是太多太多,而且处理又不够及时和严肃,于是乎边导致了她们侥幸心理的存在,人性的覆灭。
二是利益所驱。当前是一个职业危机、经济危机的时代,况且这些老媳妇、老太婆们除了动嘴而不可能再有其它的能力来获取薪酬。于是,既然有人愿意花钱请我们去为他们出气,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每每“接活”时,“骂的绝对下流,让您绝对解气”就成为了她们的承诺,之后,就是知情人所说的“骂的话太难听了,还不重样,水平真‘高’,我们学都学不上来。”之类的闹剧上演。
三是执法不利所造成的尴尬。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常教导学生说“有困难要找警察”,可是当前的警察叔叔和司法部门又能帮助我们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呢?为什么会经常有人撇开司法部门而求助于“黑社会”或“骂人公司”,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很显然,基层司法调节疲软、律无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当前社会的又一诟病。既然民间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难道还不允许我花钱请人消灾吗?既然法律不能给我一个结果和说法,还不允许我采取市井无赖的处事方式吗?
尽管上面的分析仅仅是笔者的主观臆断,但多多少少也说明了一些问题的症结。但笔者想说的是,这种纯粹的“骂”固然获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吗?设若被骂者也出钱雇佣骂者进行“对骂”的话,那又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场面与结局呢?再者说了,既然都是花钱去请人为我们出气,为什么我们不去想想怎样让我们的钱花的更有意义,而偏偏选择用下流污秽的语言去侮辱他人、去“骂街”呢?——难道,我们的素质是“骂”出来的?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文明”与“和谐”?
报道说,在6名“职业骂手”的个人资料中,年龄超过60岁的有4人,其中1人已72岁;而他们6人中,又有4人是文盲,1人是初中文化,另外1人是小学文化。平日里,他们根本就不懂得骂人会触犯法律。在他们看来,只要不打人,骂几句就能为自己创造“财富”,这是最好的生财之道。——多么的无知和愚昧的,多么的悲哀与可怜!但在感叹之余,又是谁让她们为此而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代价?谁让她们触犯了法律、走向了“犯罪”?!
佛家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笔者在对这些老媳妇、老太婆们深感痛惜之时,提请法律部门对雇凶者也不能心慈手软、疏忽大意;更要自身反省、自责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