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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不可以申请已故姊妹的子女移民美国

(2009-03-14 12:23:59)
标签:

移民美国

申请兄弟姐妹

亲属移民

杂谈

网友问:我姐姐已去世,外甥女今年20岁。我是美国公民,请问我可以申请她作为亲属移民美国吗?

答:美国移民法第203(a)(1),(3)&(4)条允许美国公民申请父母、自己的子女及其家属和兄弟姐妹及其家属来美。要注意的就是兄弟姐妹及其家属的范围是:兄弟姐妹和他们的配偶以及21岁以下的子女。在这个问题上值得注意的是,当你申请兄弟姐妹的时候,兄弟姐妹的子女是作为兄弟姐妹的衍生出来的签证范畴,没有了兄弟姐妹这个前提,就没有了由此衍生出来的签证.因为你姐姐已经去世了,所以,你无法以阿姨的身份来申请你的外甥女。

 

(鉴于很多网友所提的问题有一定的共同性,我特设一栏目,叫“网友来信”,提供移民法则的最新进展和移民留学生相关问题的回答。这些回答只是供给网友参考,不是正式的法律咨询,也不一定适合所有情况,本人不承担法律责任。欢迎网友来信探讨。Email: springplant@gmail.com;移民留学,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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