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后,才知他有第三者
(2008-11-29 23: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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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初提出离婚,我以为是文明之举, 因为我们总是吵架,简直是没法过了. 我很认同恩格斯讲过的说话: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我想,我们的感情已全无, 我们为什么还要维持这个有存无实的婚姻呢? 我没有很认真地去考虑过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也没有想过他是否有第三者,只是认为我们已无法交流,已没有感情,是离婚的时候了.我提出了离婚,他也很爽快地答应了.
我们一起去到了居委会.记得当初帮我们办离婚协议的律师还特意地问我们:"如果你们的离婚理由是因为小事吵架,那么,哪对夫妻没有吵架的?如果是因为有第三者的话,那有另当别论."他马上说:"我没有第三者,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我赶紧说:"我们都没有第三者."我是一个大傻帽,说自己没有就得了吧,干嘛还说"我们都没有"!但我当初真的坚信他没有第三者,也压根就没往这方面想.
我们都没有财产之争,(有关财产,以后在我的博客里我会重提)因为我以我们的财产都变成了股票了,都只是曾经的纸上富贵一族.儿子跟了我.我们的离婚证当天就在居委会办下来了.
离婚三年后,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一大堆寄给他的信.一个女人写给他的信.从那些肉麻的字眼,信上的日期,和寄给他的相片,我才知道在我们的婚姻里,他原来也有人们所说的"小三".其中的他们的一张合照,我以前是见过的.我以前还不在意地问过他:"这个女孩子是谁?"他也很不在意地说:"是我出差到武汉开会时的导游."我现在才恍然大悟.从那些信件,我知道了他把她调到了他单位上班,我也知道他们的恋情已在我离婚后二年就已经结束了.
我不知道我是笑还是哭:我离婚三年后,我竟然发现了一个不再是我丈夫的"丈夫的婚外情",是这个婚外情已经开始了,但又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