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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斌事件敲响了社会公信力的警钟

(2009-08-02 10:40:10)
标签:

法律

社会公信力

警钟

胡斌

杭州

杂谈

分类: 滴水居杂文大系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在庄严的法律面前,对于假胡斌的几乎一致质疑,不得不让我们想到一些更为深刻的问题。

首先,杭州公安局面对全国的一片质疑,在相当的一段时间里保持一种无可奉告的姿态,这绝对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失职。因为在这之前,杭州公安部门“70码”的演戏已经让国人唏嘘不已,后来面对国人的质疑,你应该有责任出来,不仅仅是洗清自己,更关键的是给国人一个交待。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内心不心虚,你为何要保持沉默,保持沉默是执法部门的做法么?

国人之所以不相信法庭上的胡斌,杭州地方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之前,执法部门的社会公信力的缺失,已经是一个心照不宣的事实,有钱可以摆平,有权可以摆平,法律变成了徇私舞弊的工具,打官司首先得找人,而不是找法律……

现在的所谓的国人的仇富心理,说白了,其实是不满法律对穷人的不公平。有钱人为什么就可以开车闯红灯而没有人敢管,撞死了就可以花点钱了事,公安部门调查事件老百姓不敢说出真相为什么,不就是他们不敢再相信法律是能惩治坏人的了这个简单的事实了么。

调查胡斌事件时,整个地方无论是百姓还是官员都不敢说,那个小区保安最初说看到了,后来干脆说不知情,这说明什么问题。这是地方政府部门不作为的耻辱,这是法律无力的耻辱,更是国家的耻辱。

地方执法,总是怕人监督,搞些伤天害理的暗箱操作。地方官员玩得脑满肠肥,他们根本不去想一下他们给国家的形象带来多么大的不可弥补的损失。

执法难,说穿了是执法不公造成的!古代人说得好“公生明,廉生威”,而现在的地方部门,首先不明,其次他们错误地理解了这个“威”。这个“威”是威信,而不是在百姓面前作威作福……

现在服刑的胡斌是真是假其实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我们地方的执法部门,你们已经失去了最起码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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