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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很严重

(2009-11-27 22:15:27)
标签:

杂谈

分类: 我的杂文

穷山恶水出刁民。云南两村民吃了豹子胆,于今年早些时候持枪射杀了一只据说很极品的老虎。

 

这只虎有多尊贵呢。新闻上说,可能为我国最后一只印支虎,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一般来说,挂着一级、濒危头衔的东西都比较贵,比起若干刁民,差别就是,这只虎在公诉机关那里报价为48万元。而且杀虎的人要坐牢,罪责跟对赔偿的贡献正相关,其中一个叫康万年的村民“功劳”最大,他直接取虎首级。

 

要是周正龙在,康同志是绝对没有机会的。

 

但两件事的区别是,正龙乃极力望虎,不惜作假,而万年有虎在身,不以为然,甚至杀了人家。后者不仅丧失了邀功以及给当地官员提升政绩的机会,还把自己的后半辈子可能搭进去。用个成语来说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且看万年是如何遗臭万年的。

 

首先,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看见河对岸的树丛中有两只闪闪发光的眼睛,这时候便取下背上的猎枪一击命中,老虎应声倒在血泊中。我觉得,这处理得草率了点。不管是什么东西,也要看清楚再下手。要是打死个人,你可以说,自己怀疑有人上山偷猎,为了保护山里的珍稀物种和国有财产,不得已射杀。但把要保护的对象都杀了,你自己当然得不到保护。

 

其次,这种虎与一般虎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比如书上说,体形较小,毛色较深,条纹较短。即便你不是专家,经常在山中走动或者多少听说过村民的议论,也应该意识到它的独特。退一步讲,在错杀后,也该报警。非但不如此,还叫来同村村民把老虎大卸八块,剥皮抽筋,分赃后领回家清炖。在我们小的时候,老师不是经常教育,捡到的东西要交公么,还有“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的故事。当然,这种极度偏僻之地人民有这样的认识是困难的,那也罢。

 

最后,当保护区内有野生虎被猎杀的消息流传开来后,为何不自首呢。拒警方在陈姓居民家中搜到虎爪、虎皮等赃物破案整整过去了3个月,也太小看警察的职业操守和高估了村民的团结性。虽然,破案总是慢的,过程总是曲折的,事情总是神不知鬼不觉的,但48万的老虎不见了,有关部门还是要引起重视的。所以这启示我们,凡事不要抱侥幸心理。

 

那么,康万年所谓的持枪进保护区是为了防身,开枪射杀老虎是为了自卫,且射击前并不知是老虎的说法成立么?其一,法律说你非法持枪就是非法持枪;其二,法律说你开枪射杀不属自卫就不属自卫;其三,知不知老虎是不重要的,即便老虎已经站到了你面前想要吞了你,你也不能开枪。但如果在与老虎的搏斗中,英勇牺牲,虽不能保证追加烈士,但得到政府的抚恤总归可以的。除此之外,最好的结果是被老虎干伤,捡回一条命,但有没有医药费要看这个国家的医保承受力。

 

总之,这件事后果很严重。因为,有关部门原准备带这个家伙到泰国缅甸老挝这些友邦配种呢,尽管它死时已经很老很老,几乎没有性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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