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身份”的逻辑
(2009-11-17 19: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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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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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民皆有身份,但这里所谓“身份”一般来说另有所指,与身份证无关,和权力倒是挂钩。
权力是个什么东西?蔑视他的人常常怒不可遏,不过,当自己需要借用时则未必管那么多。这样就好理解有人出口成章:“我们是有身份的人”和“你是哪个单位的”。说公权傲慢,一点不为过,目前的这个社会离“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自由神圣还很远,离民主、法治不可以道里计。生活在国家里的人民,即便所处社会底层也有多少的权力,比如成都的那位“最牛公交司机”,又比如“血浆种花”者(至少也不是权力机关的人),他们开车看书或者浇花时可曾念想他人的公共权利?更不消说公务人员权力之盛。
这两天在深圳,就有一位嚣张的女警察。她和另两位乘客同搭一辆的士,到了深圳机场,因为少付车费剩下的17元跟司机发生争端。眼看该乘客(车主并不知其身份)准备从后车厢拉起行李扬长而去,的哥报警并拽住她。接下来的事情就有点匪夷所思,女警倏的一声耳光过去,司机立马还了个。赶来的交警将二人制止,女警掏出警官证,称对方袭警了!
事体大抵是这样,非常符合警察勇斗歹徒的形象。值得玩味的是,在两位被请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女警放出一句话“20号之前我要办丧事,20号以后,用一条腿(司机的)来换回打我的一耳光。”这名边检民警在国家机关内讲出这种话还是相当骇人,尽管对于的哥来说,她是有身份的人。
其实,这种类似小孩子“我喊老爸来揍你”的行为,实在算不上威胁。谁都不会认为凭民警一己之力就能把司机黑了。只是每当相似的雷语爆出时,还是让人愤懑和失望。人们会想,小小的警察怎么就有这么大的口气捏?原因不算复杂,无外乎他们把自己当做权力的象征了。这种思维习惯在法制观念淡薄的地方几乎是天赋的。假借政府之名作威作福的人不少,平民的权利聊胜于无,“有身份”成为高人一等的理由,甚至不需要理由。
此事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就是女警化悲痛为力量的能力相当强。新闻中提到,她是回家奔丧的,在这种时候,仍有气力教训司机(肢体和口头两方面),足见职业素养之高,她真是把人家当成袭警看待的。且不说根据中华民族的传统,丧亲之时不宜动怒,单是事情水落石出后仍怀那种偏执的风情就让人费解,真是巾帼不让须眉。联想起不久前新疆的那位团长夫人,这种苗头确实颇旺。妇人可是掌掴讲解员而不知羞,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时想想,这种“有身份”的逻辑还真是强大到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