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应先做好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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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河南师范大学90后诗人池暝杨枫时评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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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15/bmiddle/5d7aeb2btb536212e92fe&690《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应先做好生命教育》
□杨枫
12月28日,河南省第九届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召开,41名在2004年至2009年间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两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受到表彰。41人中年龄最大的72岁,最小的仅有11岁,其中21人在见义勇为中牺牲,18人在见义勇为中受伤致残;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有10人,其中8人牺牲。受表彰的10名未成年人中,除了14岁少年彭天昊、刚满18岁的王海军勇斗歹徒受伤,其他8人均因救落水学生而献出生命。(《大河报》2011年12月29日,A14版)
近几年,见义勇为的事件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质疑和反思,焦点集中在以一些具有见义勇为优秀品质的人换取另外一些轻生的人的生命究竟是否值得的问题上,也有不少人看到未成年人频繁出现在见义勇为的场合铤而走险几乎是以命换命,不主张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这则新闻中,受表彰的人中未成年人竟然占据几乎一半的名额,也不禁让人忧心忡忡。
有专家建议,不应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过多宣传,也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以免其他人模仿。而见义勇为一种积极的时代精神,不可否认社会对其的需要。公安部门提醒未成年人要学会智斗,而不要以身犯险。笔者认为,除此之外,广大中小学校更应该做好生命教育,教育学生珍惜生命。
8名小英雄牺牲的背后无一例外都是落水者,落水者为何落入水中?一为轻生,有意为之;二为疏忽,不慎落入。两个主要原因都折射出一个现实,就是广大中小学生生命意识的淡薄,或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或是不珍惜他人的生命。而生命教育,就是指一种全人的教育,不仅包括对生命的关注,也包括对生存能力的培养和生命价值的提升;是以生命为核心,旨在通过教育手段,倡导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享受生命、超越生命的一种提升生命质量、获得生命价值的教育活动。其中,让青少年认识生命和珍惜生命是重中之重。
与教会学生们见义勇为的方法相比,公安和教育部门更应该做的就是通过生命教育让青少年们认识到生命的珍贵,认识到不以自己的生命妨害他人的生命既是对生命的爱护、也是对生命的尊重,教会学生们正确认识挫折、防范危险,从而从根本上减少轻生投水和因自己不慎发生意外的几率,自然也就避免了“以命换命”甚至被“拖一条命”等悲剧的发生。毕竟,看着这些令人钦佩的英雄少年,心里感觉更多的是悲痛。
在具体操作上,各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可以联系实际,结合本地、本校以及学生的性别、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和自我保护等内容,引导学生思考、探究生命的可贵、生活的意义等内容。从近处看,可以有效防范类似于12月15日发生在长葛的两名学生赌气跳水的事件,从远处看更可以提升学生走向社会后面对挫折和挑战的能力。
(图片来自《大河报》,见义勇为者家属心情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