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限电是对百姓理所应有的尊重
(2010-11-24 11: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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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陋室铭 |
禁止限电是对百姓理所应有的尊重
文/一点灯
前段时间父亲打来电话,告诉我村里每天下午3点到6点都会断电,村民口中相传的原因是“节能减排”。我听了之后心中无语至极——首先,一个百姓家里的电器即使全天开着能用多少电?次之,村子里不到十个的类似于家庭作坊的小工厂即使全天运转能有多少污染?再者,随便断一个稍微有点规模的工厂的电一个小时就足够像我家所在的村子用一天还绰绰有余。
但这些都不是最让我无语的。公民用电掏钱,电力部门就应当保证公民的供电,除非发生电力故障,而不是随时可以为了完成某一目标去侵害公民利益。在这一事件上,更不能只看作是政府部门和普通百姓之间利益关系,而应该看做是顾客和供电企业之间的商业关系。顾客订购企业的产品,企业就应该坚持诚信,尊重顾客的选择,为顾客提供等值的服务。即使从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来说,公民虽然有义务为保证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做出付出让步甚至牺牲,政府部门也应当尽最大努力去避免因为集体利益而伤害个人利益的事情的发生,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电力部门依靠他在电力供应系统中的垄断地位实行拉闸限电,从企业行为来说,本质上和霸王条款并无二样。电力是当前公民生活必需,公民除了选择国家电网又别无选择,从根本上决定了公民在这一交易行为中的弱势地位。如果企业再不自律以公民顾客的利益为重,那么顾客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就是必然了。
欣喜的是近几日发改委和国办连续发文禁止为节能减排拉闸限电,这一举措无疑是对百姓的尊重和对百姓维护自身权益的支持。同时也希望,以后诸如类似的政令文件能少一些再少一些,希望对百姓的利益的这一理所应当的尊重是政府部门和企业自发自觉的行为,而不是上级部门的规定所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