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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复为妖:给强制平坟者补习《道德经》
◇衙外
生在河南,长在河南,40余年里,如我这般天天在外瞎窜的,河南这18地市里,却有周口从未去过。原因说起来简单——那里没山。
周口没山,但并不影响它崇高,而且是高山仰止——这里的鹿邑县太清宫镇,是老子的故里。“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500多年来,中国人所遵循的“道”就是他立的。而现在,偏偏就是这块地方,几乎成为“无道”的代名词。
去年,历时数月,这里的200多万坟头被政府强制平掉,并被市长冠以“革命”的名义。而正在这场“革命”如火如荼之时,11月16日,国务院修改《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原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中的“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被删除。一下子,河南“平坟复耕”运动失去了法理支撑,“革命”戛然而止。
但这不是事情的结局,今天看到新闻,就在这个春节,周口数百万被平的坟茔一夜间被重新圆起。看这图片,一座座“旧坟”是由新土堆起,老实说,这观感不仅怪异,还恐怖。
老子曰:“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这事儿简直是来给《道德经》做注解的。
应该说,当初的平坟复耕并非没有一点道理,河南是产粮区,坟头不仅占地,还影响机械化耕作,所谓“移风易俗”也有提倡的必要。但问题是,有些风俗并不是像烟花爆竹那样可有可无,尤其关乎生死、信仰的一些风俗习惯,千百年来,其实已经成为一种“天道”。哪怕在现代社会,你看这种“天道”有多少不合理甚至愚昧的地方,触动和改造它都是一个细活,靠强制手段必然自掘坟墓。
有必要再跟那些“平坟革命者”重温一遍《道德经》:“六合之中,天地人物存焉。天有天道,地有地理,人有人伦,物有物性、有天道,故日月星辰可行也;有地理,故山川江海可成也;有人伦,故尊卑长幼可分也。有物性,故长短坚脆可别也……”知道这段话什么意思吗?人伦跟地理、天道一样,是这个世界的根本,是维系社会运行的精神纽带。谁忤逆了它,不消说——“背人伦而禽兽行,十年而灭”!
当然,当今社会,地理可改造,一些人伦纲常也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但这种变化首先一点要顺应民意,政府靠强制手段推行,哪怕你扛的大旗多么冠冕堂皇,也必然为民之所唾弃。所谓“调和而顺应者,有德之人也;随势而顺应者,得道之人也”。作为执政者,尤为要记得这句。
此外,执政者还要记得《道德经》中的这两句:“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