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保卫局长,俺挣你的200元奖金来了
(2010-05-07 13: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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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俺挣你的200元奖金来了
◇衙外
3月31日,俺在《今日观点》发表评论《面对拥堵,政府能否“错时施工”?》,呼吁郑州市政府应有“错时施工”意识,即在不影响重点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妥善而合理地排好一些工程的施工顺序,以尽量“分配均匀”,而减少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当时,郑州市共有28条道路在同时施工,给本来就拥堵不堪的郑州交通火上浇油。而综合5月7日《大河报》及《河南商报》报道,在6日召开的郑州市公安局新闻通气会上,郑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保卫无奈地说:“一方面车辆激增,另一方面多条道路施工影响严重,郑州交通已经进入了阵痛期!”
据报道,在现有143万辆机动车的前提下,郑州市预计今年新车将再增长25万辆,而全市目前共有涉及30%主干道的29个道路施工点同时开工!在此情况下,黄保卫局长所说的“阵痛期”就很好理解,打个形象的比喻,这就好像妇女分娩,目前同时施工的29处施工点,除一些雨污水改造工程外,其他诸如地铁建设或立交扩建等工程都是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25万辆“新生儿”。可俺的问题是,道路修了一茬又一茬,但啥时候赶上过新车的“降生”速度?可以想见的是,郑州市的交通恐怕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将是“阵痛期”。
没人能受得了持续的“阵痛”!于是,郑州市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大家行”活动:交警部门将组织和培训保安队员、巡防队员及大学生志愿者共计10万人参与交通秩序管理。可怎么说呢,我非常理解黄局长的焦心下的良好初衷,但靠10万没有执法权的“散兵游勇”,真的就能让郑州交通“顺产”吗?对此俺表示严重怀疑。事实上,郑州市本来就有几万“专职”的交通协管员,俺绝不敢说他们全无作用,但眼见的现实是,他们除了能管几个闯红灯的行人或骑自行车者外,对闯禁行、乱变道的机动车完全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那么,郑州的交通拥堵就无解了吗?倒也不是!在此次公安局的新闻通气会上,警方表示,他们正在征求社会各界对郑州交通设施、管理、规划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凡被公安机关采纳使用的建议,一条予以奖励200元。而今天俺写这篇文章,就是冲着那200元奖金来的——
说起来,俺的建议并不新鲜,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老调重弹。首先,俺仍坚持“错时施工”,道理因前文已提到,在此不赘。当然,俺知道,黄局长作为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未必能有市政建设的审核权,但我想,至少可以与相关部门协调、建议,以最大程度地分出轻重缓急,做到统筹安排。
其次,严格控制公车滥用,甚至可尝试公车分单双号运行。早在几年前,就有北京政协委员指出,造成“首堵”的并非私家车,而恰恰是不计成本在市区瞎转悠的公车。我想,这样的情况在咱郑州应该也差不多。而如果说黄局长管不了一些省直机关的话,那么,至少可以先从市级机关公车下手——管好了自己,再去管别人,自然理直气壮。
最后,郑州警方尽快恢复交巡警制度,同时对所有交通违法情况做顶格处置。说到这儿,俺不免要说起俩月前的一则新闻:“重庆市将交警和巡警合二为一,组建全新警钟——交巡警”。我想,看过这则新闻的郑州市民都会觉得好笑,因为早在几年前,郑州街头跑的就是交巡警了,只是后来不知何故又被分解了。现在俺建议,尽快恢复交巡警制度,以便警方可随时随地、机动灵活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顶格处置。什么叫“顶格处置”?即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按上限处罚相关违法者。非如此,郑州市的交通“阵痛期”好不了、过不去,省会“消堵”的前景不知要“难产”到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