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消防队忙乎捅马蜂窝涉嫌“违法”

(2009-09-07 14:59:01)
标签:

马蜂窝

消防官兵

报警电话

许昌

119

杂谈

分类: 评论·本地点击

消防队忙乎捅马蜂窝涉嫌“违法”

 

◇衙外

 

据9月7日《大河报》载,摘马蜂窝本来是消防官兵的“副业”,现在却成“主业”了。近日,许昌消防二中队指导员倪建磊像记者抱怨,由于整天忙于摘马蜂窝,已影响到他们的正常执勤。而据悉,今年入夏以来,许昌119报警电话几乎成了“马蜂窝”热线,仅8月份就接到了64个摘除马蜂窝的报警电话,占全部报警电话的52%。

 

无独有偶,同一天的《成都商报》报道了更为蹊跷的事情,成都两个女孩看到家中粘鼠板粘住了老鼠后,不敢处理,情急之下居然打119求救。于是,一辆消防车和4名全副武装的消防队员火速赶往现场,擒拿那只仅三指粗的小老鼠。

 

够荒唐的吧?但《成都商报》的新闻链接上还有更荒唐的:一位大妈买米归来,提到楼底已累得喘不过气来,于是她拨通了119电话求助。当消防官兵把米扛上6楼,敲开门当时就汗了——其家里,一堆人正在打麻将哩。

 

其实,这类事情早在几年前就有争议,如2004年,就有人大代表向公安部门提出建议,称“应减少公安机关的非警务活动,以确保社会稳定,控制发案率。”什么叫非警务活动?就是民警“受邀”为居民开锁、捅马蜂窝这类事情。原则上,我支持人大代表的提议,但觉得这事儿也得一分为二地来看,首先,《人民警察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也就是说,为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也是人民警察的分内之事,何况“有困难,找警察”也是警察自己提出的。其次,警察内部其实有很多分工,我们没有指望刑警、交警等其他警种的人员也来做这些事,而诸如派出所的片警,本身就是负责社区工作,适当管一管群众的琐事也是“密切联系群众、获得人民支持”的一种方式。但说到这里,我则必须指出,作为统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负责的消防队伍,由于其特殊的工作性质,他们不仅要受诸如武警或公安部门的职业法规约束,更受《消防法》的约束,而根据我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以此,作为专职负责消防事物的消防队忙于应付此类琐事,就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违法了。

 

可以肯定,上述新闻中不管是捅马蜂窝还是逮老鼠,均不属于“应急救援”工作,而消防队如此“学雷锋做好事”实际上是在浪费公共资源,也是对更多公民的一种不公平。况且,我们可以设想,假如消防官兵正在捅马蜂窝时,别的地方发生火警,本来在规定时间可以赶到,现在却因为这类事情而耽搁,火灾发生的损失又该有谁来承担?

 

许昌消防官兵称:“如果每个摘马蜂窝的报警电话都及时出动,他们根本无法满足,希望市民能够体谅。”而要我说,我在体谅和感谢消防官兵的这一片爱民之心的同时,则希望他们把这种爱的“好钢”用在刀刃上。

 

(2009年9月8日《北京青年报》已刊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